为深入贯彻落实清廉学校建设要求,全面提升学院清廉建设质量,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办公室关于开展清廉学院(医院)星级创建活动加快打造新时代清廉建设高地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融合“益新传习·红领先锋”党建品牌,依托“医纪廉行社”廉政品牌,构建具有医工信交叉学科特色的“五味”廉洁教育体系,通过开展“清廉单元”建设行动,进一步强化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教职员工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构建清正廉洁的学院文化氛围,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建设范围
学院所有职能科室、教研室、实验教学中心等基层机构。
三、组织机构
成立“清廉单元”建设行动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申报受理、审核评定等工作。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纪委委员、党政办负责人、组织员等为组员,负责日常管理事务。
四、实施步骤
(一)学习动员(每年3月)
各基层机构负责人召开动员会议,传达清廉单元建设目标及意义,学习《星级清廉单元建设评价指标》。制定全年建设计划,明确分工与阶段性任务。
(二)对标建设阶段(全年)
各基层机构围绕评价指标开展常态化建设行动,包括理论学习、制度完善、环境营造(如廉洁标语、办公环境整治)、文化活动参与等。每季度开展内部自查,留存过程性材料(如会议记录、活动照片)。
(三)集中评定阶段(次年3月)
1.自评申报
各单元(不足5人的机构可联合申报)对照评价指标完成自评,填写《星级自评申报表》。提交材料:纸质版交学院纪委,电子版发送至284961804@qq.com。
2.学院审核
学院党委、“清廉单元”建设行动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及合规性进行初审,筛选符合参评条件的单元。
3.现场汇报评选
流程:各单元选派1名代表进行PPT汇报(限时6分钟),内容参考星级清廉单元建设评价指标,涵盖廉洁理念实践、先进事迹案例、宣传报道情况等。
评审专家组根据《评价指标》(占70%)及现场表现(占30%)综合打分,确定星级:五星级(≥90分)、四星级(80~89分)、三星级(70~79分),70分以下不授星。
五、星级管理
(一)“清廉单元”建设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1次。评定期内出现重大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取消称号。每年评定后各单元提交年度总结报告(含整改计划)至学院纪委,重点分析未达标项及改进措施,整改完成情况纳入下一年度评定内容。学院纪委结合实际及时调整下一年度评价指标,完善长效机制。
(二)学院党委公示评定结果并颁发星级奖状,给予专项奖励,并通过官网、公众号、宣传栏等渠道推广优秀案例。星级评定结果作为部门及个人年度考核参考依据之一。获评“五星级”清廉单元的基层机构优先推荐申报“先进基层党组织”“样板支部”“双带头工作室”“浙中医大先锋号”等荣誉。
(三)星级称号有效期1年,连续两年未授星单元需接受诫勉谈话。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纪委对建设工作负责,“清廉单元”建设行动工作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确保过程监管和考核评定公平公正。学院设立专项经费,支持“清廉单元”建设行动。
(二)提高政治站位:全体教职工要充分认识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参与,确保建设工作深入推进。
(三)正确运用结果:把建设工作与日常工作、岗位目标等结合起来,推动基层机构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