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发展性资助实施办法》(浙中大发〔2011〕80号),努力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能力,不断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实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医学技术学院拟开展2018年度学生发展性资助出国境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学校认定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资助名额
本部5名,滨江学院2名
三、资助类型
项目类别:学校以及学院组织的出国境交流项目(一个月及以上)
四、经费来源与使用
1.发展性资助项目资助经费来源为学院资助专项经费及来自于社会、个人等资助或捐赠的经费,主要用于学生项目实施的必要开支,执行过程中应记录支出明细;
2.对于立项的出国境交流项目,学院将予以资助最高1万元/人(本次发展性资助金额根据实际消费以及校院两级资助金额浮动,最多不超过1万元)
3.项目立项后给予70%的资助经费,出国境交流结束后取得结业证书,验收合格后发放剩余的30%资金;
五、相关要求
1.获资助同学,在出国境交流期间须遵守对方院校的校规校纪,并通过考试顺利拿到结业证书,否则学院有权可责令受资助人停止项目经费的使用,并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
2.获资助同学,在交流项目完成后,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分享交流会,并在项目结束后的一个月以内,填写项目结项备案表(附件2),并上交结业证书、签证费、机票等相关票据复印件。
3.符合条件的同学,请填写附件1,纸质稿一式一份,交3301李老师处,电子稿发送980907405@qq.com,英国卡迪夫大学交流项目的截止日期为3月25日,其他交流项目另行通知。
六、本办法由医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医学技术学院出国境交流资助申请表》
附件2:项目结项备案表
医学技术学院学工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