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实践表现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就考核模块中基本分的评定作以下说明:
一、评定对象
学院全体本科生(含毕业班)
二、基本分评定内容、等级、分值及比例
基本分由班主任辅导员测评和班级学生测评两部分组成,合计总分区间在80分-90分之间。其中评为优秀的学生比例不得超过30%,评定为合格的学生比例不得低于20%。具体如下:
三、评定程序
1、基本分评定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定。
2、班级成立评定小组,班长和团支书为当然人选,其余成员由班级民主推荐产生,人数为5人。
3、班主任、辅导员和评定小组分别填写《医学技术学院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实践表现考核基本分评分表》(附件1、附件2),根据评分表的“考评参考依据”打分,并严格控制各等级的比例。
4、班级汇总评定成绩,填写《医学技术学院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实践表现考核基本分汇总表》(附件3),上交各自辅导员。
5、辅导员核定《医学技术学院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实践表现考核基本分汇总表》,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四、评定时间
1、2016年4月25日成立评定小组;
2、2016年4月27日前完成班主任、辅导员及班级评定,并上交《汇总表》;
3、2016年4月29日前学办组织辅导员完成核定工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医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