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校与银行达成的协议, 自本学年开始,本部学生的贷款申请由中国工商银行杭州钱江支行受理,滨江学院学生的贷款申请由中国建设银行杭州西湖支行受理。学校现对2015级新生及部分有需求的其他年级学生启动2015~2016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程序。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1、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限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年满18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纪违约情况,无不及格课程。已申请生源地(家庭所在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重复申请。已授信本学年贷款的学生(曾经与银行签订一年以上贷款合同的学生)无需重复申请。
2、申请额度:
本部学生向中国工商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每学年贷款金额不超过实际学费(专业学费与学分学费之和);滨江学院学生向中国建设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每学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学生可根据自身需求申请学制范围内一年或多年的授信贷款。
3、申请办法及要求:
(1)本部学生根据附件1(资料1-12)要求准备贷款申请材料,滨江学院学生根据附件2(资料1-11)要求准备贷款申请材料。
(2)所有资料打印后用黑色水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其中:本部学生资料9、10、11,滨江学生资料8、9、10,只需先交空白资料,由学院黏贴老师复印件。
(3)贷款材料上交截止时间:11月16日。滨文校区交至3117-2杨老师处;富春校区交至5-314金老师处。
(4)贷款合同将与银行进行现场签订。学生上交的贷款材料由学院分管资助工作老师审核并带至合同签订现场,签合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