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精神,2015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确认工作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级优秀毕业生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产生;
2、省级优秀毕业生须满足条件: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本科生评选比例为4%;
4、我院名额通过比例折算为:本部11人,滨江4人;
5、请各候选人认真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和《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附件2)相关内容,登记表的填写请严格参照样表(附件3),不得破坏原表格的格式。填写完成后于3月8日前将附件1、2的电子表格上交至学办。
附件1: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x ;
附件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docx;
附件3: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样表).docx;
医学技术学院学办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