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浙中医大发﹝2016﹞51号),2018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校本部与滨江学院学生分别进行评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班级单独评选。
二、评选办法
参照《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附件1)、《医学技术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细则》(附件2)规定的评选条件、评选比例及评选程序执行。
三、评选名额
2018届我院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共83人,本部66人,滨江17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专业
| 人数
| 比例计算值
| 名额
|
本部
| 医学检验技术
| 104
| 18.27%
| 19
|
卫生检验与检疫
| 29
| 17.24%
| 5
|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 63
| 19.05%
| 12
|
医学信息工程
| 55
| 18.18%
| 1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8
| 18.42%
| 7
|
16级专升本
| 81
| 17.28%
| 14
|
滨江
|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 45
| 17.78%
| 8
|
计算科学与技术
| 48
| 18.75%
| 9
|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评审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班级提出申请,并提交《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或《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4)。
2、各专业成立评审工作小组,班主任做好指导,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评。评审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宗旨,主要根据《评审办法》以申请人提供的支持材料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申请人的综测成绩和获奖情况。初评结果在班级公示3天后,以班级为单位将《登记表》和《汇总表》(附件5或附件6)提交学院评审。
3、学院在班级初评结果的基础上,进行院内评审,将评审结果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五、时间要求及材料提交
请各班完成班级初评及公示后,于11月22日将《登记表》(每人一份,电子稿)、支撑材料(每人一份打包,电子稿)、《汇总表》(每班一份,电子稿)发送至年级辅导员处。
2014级,朱金玲老师,281109027@qq.com
2016级,杨一令老师,87801392@qq.com
六、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请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86613749,联系人:丁艺雪、罗杰。
医学技术学院学工办
2017年11月17日
附件:
1、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
2、医学技术学院关于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细则
3、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登记表
4、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5、浙江中医药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汇总名册
6、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优秀毕业生汇总名册
7、综合测评成绩(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