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医学技术学院毕业班学生就业培训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2017-06-06 09:19:12  |  学生工作办公室

各班级:

根据《医学技术学院就业培训补贴办法(试行)》(浙中医大医技发〔2016〕8号)要求,近期将开展学院2017届毕业班学生就业培训补贴申请、审核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毕业班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符合以下条件可向学院申请就业培训补贴:

1.全院毕业班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参加正规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培训内容仅限与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类培训;

3.参加并完成全部培训课程,考核合格;

4. 5月28日前完成高质量就业,就业单位层次较高,起薪在同行业中较高(由学院认定),当年度(12月31日前)不更换就业单位;

5.参加考研培训班,成功考取研究生,考取院校层次较高(由学院认定),当年度正常就读。

二、申请流程

1.填写《医学技术学院就业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1),后附(1)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课程发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考研培训班并考取研究生的同学,仅需提交申请表。

2.将以上材料电子稿(附发票、培训合格证书原件照片)打包,以邮件形式发送至184464697@qq.com(邮件主题:就业培训补贴+姓名),纸质稿提交至3117-2办公室丁艺雪老师处。

3.申请截止时间:6月18日24:00

三、学院审核

学院将根据提交材料,进行审核评定,研究就业单位层次和研究生录取院校层次,确定补贴名单与金额,并于6月底前进行公示。

四、补贴发放

培训费用在5000元(含)以下的,补贴金额为培训费用的20%;培训费用超过5000元的,超过部分按15%补贴(以发票为准),最高不超过3000元/人。

经费将于2017年12月发放。

附件

  1. 附件【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医学技术学院就业培训补贴申请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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