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復元卓越奖学金”评审办法》(浙中大发[2015]8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院2015年度“復元卓越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面向我校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个人或团队,包括研究生。
二、申报方式
采取个人(团队)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奖项设置
“復元卓越奖学金”特等奖奖励金额2万元(团队获奖奖励金额4万元),一等奖奖励金额1万元(团队获奖奖励金额2万元),优秀奖奖励金额0.5万元。
“復元卓越奖学金”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復元卓越奖学金”各等级奖之间不可兼得。
四、申报条件
评选2014-2015学年,在思想品德、学科竞赛、科研创新、文学艺术、体育比赛、社会工作、国际交流等某一方面取得卓越成绩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特等奖:取得国家级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取得国家级体育等比赛前三名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可以申报“復元卓越奖学金”特等奖。
一等奖:取得省级(含全国中医药院校级)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取得省级体育比赛前三名或国家级体育等比赛前八名及以上奖励,或获得省级表彰,可以申报“復元卓越奖学金”一等奖。
优秀奖:取得校级及以上重大奖励,或在某一方面表现卓著者,可以申报“復元卓越奖学金”优秀奖。
五、评审程序及要求
1.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上交截止10月23日,《復元卓越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详见附件1或2,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ocky0126@sina.com
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认真核实申请学生的具体情况,提出“復元卓越奖学金”候选个人或团队推荐名单,报学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
3.学院初审合格并签署推荐意见后,确定拟推荐名单,院内公示并上报给学校。
六、其他
未尽事项请与学生办联系,杨老师86613749。
医学技术学院学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