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年级:
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是指对学生德育、智育、体育、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记录、评价和考核。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的通知》、《医学技术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2018修订)》,拟于近日开展2018-2019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则
1.研究生综合测评是对研究生在校期间表现的综合评价,测评结果是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先进个人评选、毕业生鉴定以及就业推荐的重要参考和依据。凡我校正式注册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研究生,均需参加年度综合测评。
2.研究生综合测评根据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培养的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等培养方式的不同,原则上按年级组织测评。
二、测评程序
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分本人自评、班组评议、学院评议小组总评3个程序。
1.本人自评:每位学生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自评表》(附件1)。学院统一提供部分加分支撑材料,其余由学生本人按学院规定提供。
2.班组评议:各年级要成立测评小组,主要复核学生的自评依据是否真实,加分标准是否统一。班组评议结束后,由评议小组填写附件《综测汇总及排名公示表》(附件2),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个人自评表》及《综测汇总及排名公示表》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院评议:学院要成立评议小组。学院总评在班组评议结束后进行,主要内容是结合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和班组评议意见,作出总评结论。总评结论将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学生对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由学院评议小组负责处理。
三、其他说明
1.研究生综合测评各项数据采集有效时间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2.请各年级于9月22日前完成综合测评工作。纸质材料《个人自评表》(附件1)上交至辅导员处,电子版材料《综测汇总及排名公示表》(附 件2)发至邮箱locky0126@sina.com。邮件均以“**年级研究生综测”命名。
3.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6613749。
医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