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新生落户工作已开展,今年由于新户口政策的实施,长三角区域需将户口迁入我校的新生可以不在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到校后再提交材料办理,需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分为有户口迁移证和无户口迁移证的,户口不迁的不需要任何材料。
一、所需材料
已办理户口迁移证的新生
1.《户口迁移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未办理户口迁移证的长三角区域(含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四省需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
1.户口本原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长三角区域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承诺书》(附件2)(本人签名)
二、各班级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户口迁移登记表》(附件1)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户口不迁登记表》(附件1),登记表填写完毕核对无误后发到邮箱664755056@qq.com。邮件名称请备注“XX班级新生户口登记表”。
三、各班级将登记表纸质版以及落户材料于9月26日—9月30日收齐后统一交到富春校区辅导员办公室,咨询电话:86613754。
四、身份证换发手续:新生落户后,身份证换发采取自愿原则,需更换杭州市居民身份证的新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或者带照片的一卡通)原件到属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口如原身份证遗失,请携带本人学生证或一卡通至安保处23110办公室开具遗失补办证明再前往属地派出所办理。
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