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5-2026学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2026级新生)
二、评选时间和程序
(一)评选时间
10月12日-10月31日
(二)评选程序
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实施,各类奖学金由各院系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在评奖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度,做到评选条件、评奖名额、评奖程序和评奖结果公开。
1.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具体评选程序如下:
(1)学生申请
时间:10月13日-10月15日
流程:参见附件《评奖评优学生网上申请》
(2)辅导员审批
时间:10月15日-10月18日
流程:参见附件《评奖评优网上审批》
(3)学院复核公示
10月19日-10月23日,学院完成复核与公示。
2.专项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网上申报和审批
(1)学生申请:
时间:10月20日-10月21日
流程:参见附件《评奖评优学生网上申请》
(2)辅导员审批
时间:10月22日-10月23日
流程:参见附件《评奖评优网上审批》
(3)学院复核公示
10月24日-10月28日,学院完成复核与公示。
注:为提高工作效率,辅导员会给出拟获奖学生名单。请所有拟获奖学生务必认真填写申报相关奖项,不得漏报、错填,并对自己提供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三、相关情况说明
(1)由于专项奖学金中的学习优秀奖、学业进步奖,“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与学生综合奖学金的评审结果相关,在开展奖评工作时,首先完成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的评审,再进行专项奖学金和“三好学生”的评审;
(2)根据学校团学组织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经各党团组织考核优秀的学生干部且符合学校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相关要求的,经资格审查后可直接评定为该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并获得社会工作专项奖学金,其中,社会工作专项奖学金不纳入学院专项奖学金名额;经各党团组织考核良好的学生干部且符合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相关要求的,经资格审查后可以直接评定为该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学生需进行网上申请,院系根据相关部门提供材料负责审核上报。
四、其他
(1)所有奖项的申报均需按照相应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本次评审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吴老师,办公室:富春校区南区7A207,联系电话:86613754。
附件:
1.评奖评优学生网上申请指南
医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