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残联、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对2025-2026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浙江中医药大学(含滨江学院)全日制在校就读的残疾人本科生(含专升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2026年新录取的全日制在校生不在本评选范围内;
二、申请条件
参照《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管理办法》。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成长奖学金和自强奋进奖学金(在校生),填写《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报表》,附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残疾人证、银行卡、申报周期内获奖证书、成果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申请自强奋进奖学金(已毕业)填写《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报表》,附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残疾人证、银行卡、营业执照、正常经营证明、申报周期内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2.学院根据申请情况,组织评选,提出推荐学生名单,并填写《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下称《汇总表》),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上报学工部、研工部;
四、工作要求
1.每一奖项须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奖项已经评审但证书尚未下发的,可由学校或学院开具获奖证明;
2.在校曾获得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资助、现已毕业的残疾人大学生,在浙江省内合法自主创业的,可申报自强奋进奖学金;
3.材料报送:《申请表》、《汇总表》要求报送纸质稿(一式一份)和电子稿,电子稿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w3519517984@163.com;佐证材料只需上交纸质稿;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
联系人:吴老师,办公室:富春校区南区7A207,联系电话:057186613754。
附件:
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报表
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管理办法
3.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