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度发展性资助出国境交流项目的通知

2018-03-22 08:41:40  |  学生工作办公室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发展性资助实施办法》(浙中大发〔2011〕80号),努力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能力,不断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实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医学技术学院拟开展2018年度学生发展性资助出国境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学校认定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资助名额

本部5名,滨江学院2名

三、资助类型

项目类别:学校以及学院组织的出国境交流项目(一个月及以上)

四、经费来源与使用

1.发展性资助项目资助经费来源为学院资助专项经费及来自于社会、个人等资助或捐赠的经费,主要用于学生项目实施的必要开支,执行过程中应记录支出明细;

2.对于立项的出国境交流项目,学院将予以资助最高1万元/人(本次发展性资助金额根据实际消费以及校院两级资助金额浮动,最多不超过1万元)

3.项目立项后给予70%的资助经费,出国境交流结束后取得结业证书,验收合格后发放剩余的30%资金;

五、相关要求

1.获资助同学,在出国境交流期间须遵守对方院校的校规校纪,并通过考试顺利拿到结业证书,否则学院有权可责令受资助人停止项目经费的使用,并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

2.获资助同学,在交流项目完成后,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分享交流会,并在项目结束后的一个月以内,填写项目结项备案表(附件2),并上交结业证书、签证费、机票等相关票据复印件。

3.符合条件的同学,请填写附件1,纸质稿一式一份,交3301李老师处,电子稿发送980907405@qq.com,英国卡迪夫大学交流项目的截止日期为3月25日,其他交流项目另行通知。

六、本办法由医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医学技术学院出国境交流资助申请表》

附件2:项目结项备案表

医学技术学院学工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

附件

  1. 附件【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医学技术学院出国境交流结项备案表.docx】已下载
  2. 附件【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医学技术学院出国境交流资助申请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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