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5-09-06 11:13:42  |  党政办公室

各位同学: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考试将于2015年9月14日至9月24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考试设立双学期不及格课程补考、重修(学)课程考试、缓考课程考试、跟读课程考试、结业生返校补考等类别,考试时间下午为13:30-15:30,晚上为18:00-20:00,考场教室安排另行通知。

2.考生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考试,考试期间考生如需请假,一律由教务处审批,擅自缺考者作“旷考”论处,该课程毕业前一般不予补考和重修(学),作结业处理,并在成绩单上注明“旷考”字样。

3.考生如对本次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在10月8日至10月14日期间按照《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向所在学院教务员老师申请查分,各教务员老师于10月14日前将申请查分的学生名单按照约定格式上报教务科,逾期不再办理。

4.考试期间教务科将安排人员值班(电话:86613523),要求各学院安排好相关人员巡视考场,强调考风考纪,确保本次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

  1. 附件【2015-2016(1)开学初考试安排.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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