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发展性资助实施办法》(浙中大发〔2011〕80号)与《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出国(境)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实施办法》(浙中大发〔2018〕63号),努力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能力,不断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实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医学技术学院拟开展2019年度学生发展性资助出国境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学校认定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资助名额
校本部6名,滨江学院2名
三、资助类型
出国境项目类别: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出国境交流项目
四、经费来源与使用
1.发展性资助项目资助经费来源为学院资助专项经费及来自于社会、个人等资助或捐赠的经费,主要用于学生项目实施的必要开支,执行过程中应记录支出明细;
2.对于立项的出国境交流项目,学院将予以资助最高1万元/人,一般情况下,建档为A/B档的最高资助1万元/人,C档的最高资助0.5万元/人,实际资助金额根据参加出国境项目费用与其他资助总额浮动,以公示金额为准,不得超过出国境项目总费用(不含生活费);
3.项目立项后给予70%的资助经费,出国境交流结束后取得结业证书,验收合格后发放剩余的30%资金;
五、相关要求
1. 符合以下条件的同学可提出申请:(1)上学年无违纪处分;(2)2018-2019学年为学校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学院根据申请材料开展评审并立项,对品学兼优或参加三个月以上交流项目的同学优先给予立项;
3. 获资助同学需签订项目实施责任书,保证在出国境交流期间须遵守对方院校的校规校纪,并通过考试顺利拿到结业证书,否则学院有权可责令受资助人停止项目经费的使用,并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
5. 获资助同学,在交流项目完成后,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分享交流会,并在项目结束后的两周内,提交《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2)、1200字学习交流心得及15张学习交流照片,并上交结业证书、签证费、机票等相关票据复印件,完成结题;
6. 符合条件的同学,请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医学技术学院发展性资助(国际交流专项)资助申请表》(附件1),纸质稿一式一份,交3301丁老师处,电子稿发送184464697@qq.com。英国卡迪夫城市大学、英国南安普顿大学交流项目的截止日期为3月15日,其他交流项目另行通知。
六、本办法由医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医学技术学院发展性资助(国际交流专项)资助申请表》
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申请书》
医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