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为做好2019年学生暑期留宿工作,根据有关要求及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留宿条件
(一)本科生
1、参加学校下达任务的在杭教学实习或见习的;
2、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辅修专业学习的;
3、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培训辅导的;
4、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
5、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就业等暑期重点工作的;
6、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庆晚会暑期排练等活动的;
7、参加学校组织的暑期学生干部培训的;
8、其它特殊情况需要留宿的学生。
(二)研究生
1、因科研实践需要,留校开展实验室科研工作的;
2、因临床实践需要,留杭开展临床实践的。
二、学生留宿时间及地点
1、滨文校区:
留宿时间:7月6日-9月5日。
符合留宿条件的本科生统一安排在立业园学生公寓住宿。
2、富春校区:
留宿时间:7月6日-9月5日(军训学生按军训时间要求返校),符合留宿条件的学生原则上统一安排在富春校区学生公寓住宿。
3、学生留宿只能申请学校规定的时间段,规定的任务或活动结束后须返乡。申请留宿住宿学生视情况进行住宿调整,实行相对集中住宿,不允许一人住宿一间。
4、未申请留宿的两校区学生7月6日17:00 前须离校返乡,下学期返校住宿开放时间为9月6日。
三、留宿申请和审批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留宿时间段请填写准确,中间返乡的,返乡期间段不要申请在内,请分两个阶段填写)
学生登录学生网上事务大厅,点击“假期留宿申请”→阅读“留宿各项通知和办理流程”→点击“我要申请”→点击左上角“申请”→填写申请表、点击已阅读“浙江中医药大学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点击“提交”→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批结果→办理留宿学生准住证。
2、学院审批:
留宿学生要求提供《家庭监护人留宿知情同意书》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由学院留存;非学校统一教学或其他工作要求申请留宿的学生不予批准。
3、学工部审批:
由学工部和学院统一安排宿舍。
4、准住证办理:
经学院和学工部审核同意准予留校的学生,由学校学生事务中心统一办理、发放准住证。
5、留宿工作联系人:
各年级辅导员。
四、留宿申请及审批截止时间
各班请于6月20日-6月24日17:00前,完成学生留宿网上申请,自行下载填写相关表格,并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家庭监护人留宿知情同意书》(拍清晰照片,以“学号+姓名+留宿知情同意书”为命名,发年级辅导员)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纸质稿)至3301办公室或富春5310辅导员办公室,学院将通过电话等途径向学生监护人核实确认学生留宿信息。
五、留宿工作相关要求
暑期留校学生须服从学校有关部门、学院及园区后勤的统一管理和要求,必须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学院须做好暑期留校学生教育及安全管理工作。所有留校学生都须经过事先申请备案,未经审批中途返校学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已申请退宿的学生不再安排暑期住宿。符合留校条件的学生住宿安排由学校统筹安排,杜绝1人留宿1间现象,宿舍开放情况另行通知。禁止冒用他人名义留宿,一经查实,将严格处理!
附件 1:留宿学生家庭监护人知情同意书
附件 2:浙江中医药大学假期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
医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