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

2019-09-07 13:22:56  | 

各班级: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指对学生德育、智育、体育、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记录、评价和考核。为科学规范地考评我校学生在过去一学年中的综合表现,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医学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版)》、《医学技术学院关于2018-2019学年综合测评学业因素采集范围的说明》等,拟于近日开展2018-2019学年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基本原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在测评指标上注重科学性,在测评方法上注重可操作性,在测评依据上注重目标导向性,在测评程序上注重突出学生主体性。

二、测评内容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总分为100分。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业成绩(70%)+非学业因素成绩(30%)。

学业成绩计算的课程范围为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根据《医学技术学院关于2018-2019学年综合测评学业因素采集范围的说明》,其中限定选修课包括大类限选课和专业限选课。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浙中大发〔2009〕77号),学业成绩的计算方法是以学生所修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所得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所得的学分数,即该生的加权平均绩点。计算公式:加权平均绩点=各门课程的学分绩点之和/各门课程的学分之和=∑(课程绩点×课程学分)/∑课程学分。最后将该生加权平均绩点转化为学业成绩。

非学业因素成绩由思想品德(8%)、基础文明(8%)、能力素质(8%)和同学互评(6%)成绩组成。

三、测评程序

(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本人自评、同学互评、班组评议、学院评议小组总评4个程序。

1.本人自评:每位学生按要求如实填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报告单》。为方便学生,节约资源,学校或学院掌握的数据尽可能统一提供,统一发布,尽量减少学生另行提供支撑材料。统一提供之外加分支撑材料由学生按学院规定提供。

2.同学互评:班级每位学生按要求填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同学互评表》,对班级同学的思想品德和基础文明进行评价打分,互评要坚持实事求是,打分要有区分度。班主任、辅导员要做好相关指导,科学公正地做好同学间互评工作。

3.班组评议:班级要成立测评小组,由班级测评小组组长主持,主要复核学生的自评依据是否真实,加分标准是否统一。班组评议结束后,由评议小组填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汇总表》,班组评议意见应在班级中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测评报告单》及《成绩汇总表》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同一测评单元的平行班级测评情况,建议班级间进行交叉检查核实。

班组评议小组一般由5~7位代表组成,班主任(或辅导员)、班长、团支部书记为当然代表,其余代表由班级民主推荐产生。

4.学院评议:学院要成立评议小组。学院总评在班组评议结束后进行,主要内容是结合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和班组评议意见,作出总评结论。总评结论将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在公示期内,学生对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由学院评议小组负责处理;学生也可直接向学校学工部提出申诉,学工部对学生的申诉提出处理意见,交由学院评议小组负责处理。学院评议小组应对学生的异议进行复查并给出反馈意见。

学院评议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总支(党委)副书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分团委书记(或副书记)、年级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代表组成。

四、其他说明

1.各班级开展此项工作前应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医学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版)》、《医学技术学院关于2018-2019学年综合测评学业因素采集范围的说明》等相关文件,尽快了解和熟悉学校及学院综合测评的具体办法。

2.各班在开展综合测评过程中,要重视学生在公寓内和课堂上的行为规范表现情况,尤其是使用或拥有违章电器,夜不归寝,旷课等。

3.学生综合测评各项数据采集有效时间为201891—2019831日。

4.2018-2019学年学生体质测试成绩将另行统一发至班长团支书群。若对成绩有疑议,建议以班级为单位向体育部核实,以体育部开具的证明材料为准(联系人:体育部1-117室,王锌铮老师)。

5.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导入学工管理系统评奖评优栏目,纸质稿交学院存档。

6.请各班于915日前完成班级综合测评工作。附件3纸质材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报告单》和《非学业因素成绩汇总表》上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附件3《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汇总表》(电子版),于2019年9月15日发至邮箱:windyjinlx@zcmu.edu.cn,并同时抄送一份给年级辅导员,电子表与邮件均以“年级专业班级”命名,如2018级计算机滨江1班。未尽事宜,请咨询医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金丽霞,联系电话:86633327。

附件:

1.本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2.滨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3.综合素质测评相关表格汇总

4.医学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版)

5.医学技术学院关于2018-2019学年综合测评学业因素采集范围的说明

医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97日        

201997  

附件

  1. 附件【附件1:本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浙中大发〔2012〕103号).pdf】已下载
  2. 附件【附件2:滨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浙中医大滨院发〔2018〕50号).pdf】已下载
  3. 附件【附件3:综合素质测评相关表格汇总.rar】已下载
  4. 附件【附件4:医学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版).pdf】已下载
  5. 附件【附件5:医学技术学院关于2018-2019学年综合测评学业因素采集范围的说明.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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