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
本科专业负责人肩负专业建设的组织与领导,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中坚力量。根据学校要求,对学院本科专业(执行)负责人2019年度的工作进行考核。
一、考核对象
学院2019年本科专业(执行)负责人(附件1)。
二、
考核内容
2019年度本科专业(执行)负责人考核由工作实绩和专业标志性建设成果两部分组成,占比分别为60%、40%,请各专业根据《十三五专业建设任务书2019年度目标任务书》(附件2),将工作实绩填报《专业(执行)负责人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3);专业标志性建设成果填报《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细目表》(附件4),同时提供支撑材料。
三、考核方式
学院将根据材料组织专家评审,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3个档次,优秀者至多不超过2位,报送学校最终评定。
请各专业认真做好自评工作,学校将根据《本科专业负责人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中大发[2013]74号)执行考核结果。请于12月16日(周一)14点提交材料:(1)《专业(执行)负责人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3)、(2)《专业负责人年度考核细目表》(附件4)及支撑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请发给tingzhang@zcmu.edu.cn。
联系人:张婷,联系电话:86613729。
附件:1. 2019年度专业(执行)负责人名单
2.十三五专业建设任务书2019年度目标任务书
3.专业(执行)负责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4.专业(执行)负责人年度考核细目表
医学技术学院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