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教学组织、各位教师、各位学生:
本学期各专业、年级课堂教学于2020年1月3日前全部结束,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15日为期末复习考试阶段,本学期课程期末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45-15:45。
请各基层教学组织(授课单位)以及各位考生,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学生可以在正方教务系统中查询自己的考试信息(见附件20教程),任课教师可以在正方教务系统中导出考场学生名单(见附件21教程)。要求各基层教学组织(授课单位)按时完成授课任务,指导学生全面复习,不搞重点提示;同时要做好课程教学总结工作,课程教学总结表(含学生座谈会资料)要和课程教案一起归档保存。凡是提前考试的(含重学班考试),请各基层教学组织根据学校考试规范要求,根据上报的考试时间和地点,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试。期末考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考试过程的督查、巡视。
1.校内课程考试启用标准化考场,由教务处负责协同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安排专人在标准化考场监控室2118房间进行每场考试全过程监控。监控过程若发现有作弊或可疑作弊行为,进行情况记录并即刻通知联合督查、巡视工作人员,由相关工作人员赶到相应考场进行及时处理。
2.实施校院二级主考制度。二级主考执行教学学工联合主考的方式,其中校级主考实行双主考制,由教务处和学生处处级领导组成,院级主考由学院院长、书记、教学院长、学工副书记等组成。各级主考要切实履行主考职责,对考试情况进行总体了解,并及时处理考试过程突发问题,对考试过程发生的异常情况,根据轻重缓急,逐级上报。
3.实施教学学工联合督查制度。由学校教务处、学生处牵头,根据考试安排,编制教学学工联合督查安排表,各学院根据安排表指定教学管理人员和学工管理人员负责在考试期间对全校所有考场进行巡视,负责处理标准化考场监控室反馈的问题,教学学工联合督查,要求同一时间段至少安排教学和学工管理人员各1名,佩戴证件(巡考证)一起巡视考场,且考试期间不得离开考场区域。巡视考场需分段进行,原则要求考前15分钟重点巡视考生和监考老师到位情况,以及考前考试纪律教育等情况;考试过程重点巡视监考老师履行监考职责及考生遵守考场纪律情况;考试结束前30分钟重点巡视考试提前交卷情况及监考老师履行监考职责等情况。巡视人员需根据巡视情况做好巡视记录,巡视表于当天考试结束后30分钟内提交到教务处教务科23647房间(富春交给富春教学办学生活动中心5407房间)。
4.校级督导督查考纪考风制度。学校教学督导,通过随机督查方式,对校内课程考试环节实行抽样式监督管理。由教务处质量管理科牵头,校级督导组组长负责,在期末考试结束后形成期末考试考纪考风督查情况分析报告,提交学校管理部门参考决策。
二、做好校内考试的思想教育工作。
各基层教学组织务必召开考务培训会议,认真组织监考人员学习《监考人员职责》、《考场规则》和《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流程》,明确工作职责,熟悉监考程序,严肃考场纪律,加强规范管理。同时要加强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结合以前处理考试作弊学生的典型事例,宣讲考场纪律,树立良好考风,诚信考试。
三、做好考场及监考安排工作。
本次考试所有考场学生名单已由正方教务系统编排完毕,请按照系统导出的考场学生名单和座位号来具体安排考场。考场考生名单及座位号应交监考教师一份,以供监考老师张贴于教室门外。
每个考场只安排一门课程考试,学生左右隔一个位置就坐。每个考场由课程所在学院指派两位监考老师监考,考生人数小于(含)16人的可以安排一位监考老师监考。监考教师领取试卷和监考时必须佩戴监考证,领完试卷须直达教室,并在黑板上写上考试科目名称、考试起止时间、监考老师姓名及所在学院。监考老师开考前10分钟内必须清理考场,并临时安排考生座位。
富春校区课程考试的监考教师必须在考前25分钟到达考场(上午8:35前,下午13:20前),进行考场布置、考生具体座位安排等工作。监考教师根据本考场考生名单及座位号安排考生具体座位,在黑板上予以说明(建议事先根据考场安排表排好具体座位,以PPT形式在教室投影仪上公布)。考生于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上午8:45,下午13:30),进入考场后,监考教师引导考生按规定就座。监考老师在监考过程中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表》,该表格应与考卷一起存档保存。学生在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生违纪或作弊行为时,监考教师要第一时间与教务科(富春校区与富春教学办)联系备案,填写《考生违纪作弊情况说明》并将收集到的学生违纪或作弊的相关证据材料于该场考试结束后上报到教务科(23号楼647房间),联系电话86613523,富春校区报富春教学办(学生活动中心5407房间),联系电话61768213。考试结束后基层教学组织应立即将参 考 答 案张贴于教务公告栏处,向学生公布(考试未结束不准张贴)。
考试期间滨文校区17、18、19号楼的教室统一归教务科调配,如需借用教室,请到教务科办理相关手续;富春校区教学楼统一归富春教学办调配,如需借用教室,请到富春教学办办理相关手续。
四、做好试卷保密及保管工作。
课程所在学院指定专人于考前一周内领取试卷。滨文校区领卷地点为23636,富春校区领卷地点为人文楼2B111。所有试卷需到考场后,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方可拆封。
五、做好试卷批改及成绩录入工作
教师批卷要客观公正,以参 考 答 案为依据。线下阅卷必须在办公室内进行。阅卷时用红笔根据得分点给正分,不能采用负分形式。阅卷教师、登分教师分别在试卷相应栏目上签名,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应负责考分的复核工作,分数要经得起核查。采用云阅卷平台进行网上阅卷课程,阅卷老师在阅卷时应用红色批阅,根据得分点给正分并进行标记,标记要清晰、整洁。
学生成绩评定要客观、公正、全面,成绩构成需与大纲一致,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不得低于40%,且须提供相应部分成绩评分依据。
考试课程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课程采用五级制记分(即:优秀(90~100)、良好(80~89)、中等(70~79)、及格(60~69)与不及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主讲教师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内录入成绩,并将通过系统生成的成绩单打印一式两份,按要求签名(盖章)。各基层教学组织在考试结束后五天内将成绩单、空白考卷和标准答案(标明评分标准)以及《考试情况总结表》各一份上交课程所在学院,由课程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汇总后送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员,另一份基层教学组织留档。选课课程以课程所在学院为单位进行归档。以上各份成绩登记表、标准答案(标明评分标准)以及《考试情况总结表》请用打印原稿或钢笔抄写,不能用复印件,以便归档保存。因今年春节节前时间较短,各门课程须在考试结束后五天内(2020年1月20日上午12点前)提交成绩,考试时间为14、15日的课程录入截止时间延至1月22日上午12点。未经批准而延期录入的将对任课教师进行通报批评,录入成绩不及时或录入错误导致补考、缓考安排出现错排、漏排的,将参照影响程度按照教学事故进行认定和处理。
六、做好试卷装订工作
各基层教学组织在装订试卷时请采用学校统一格式的封面,原则上以班级为单位装订,试卷合订本要求具备以下内容(按先后顺序):封面、考生成绩单、过程评价成绩、考场记录表、考试情况总结表、空白卷和标准答案(标明评分标准)、考生答卷。同一课程涉及多个班级的建议分班装订,其中考场记录表、考试情况总结表、空白卷和标准答案(标明评分标准)装订在第一合订本中即可。总评成绩除卷面考试成绩外尚包含平时成绩、实验成绩等组成部分的,相应考核评分材料也应一起装订、保存。选课课程试卷以教学班为单位分专业进行装订,成绩要求按专业打印,并按专业随考试试卷装订;考场情况表如按专业排考的则分专业装订,若多个专业合并一个考场的,装订在第一个专业中;考试情况分析表要求每一专业装订一份。云阅卷平台阅卷课程需在考试情况分析表后面附上教育测量学分析报告,并在考试阅卷完成后一周内在平台上下载学生答题卷pdf,进行电子归档留存。
本学期通识任意选修课采用二级制记分,即“合格”与“不合格”,通过系统打印成绩单一式两份,签名(盖章)后一份送交教务科,由教务科统一进行归档。通识限选课若有考卷,需提供空白考卷和标准答案(标明评分标准)以及《考试情况总结表》,通过系统打印成绩单一式两份,签名(盖章)后一份送交教务科,由教务科统一进行归档。
各学院在安排考场等工作中如有疑问,请教学秘书负责及时与教务科联系。
七、关于期末换监考:
(1)监考安排初稿于12月25日~28日公示三天,公示期间可以向教科办提出更换监考(需自行与其他老师协调好后确认无误后提交教科办)。12月30日教科办将根据更换情况重新公布监考安排的终稿。
(2)监考安排终稿公布后,若需调换监考,请向专业负责人、分管领导申请,同意后报备教科办
医学技术学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