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浙江省教育厅及学校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教学组织和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 《关于 2019-2020 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中医大发〔2020〕11 号)、《关于 2019-2020 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中医大发〔2020〕12 号)以及《 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就关于做好医学技术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本科生课堂教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医学技术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本科生教学工作具体由教学副院长负责,由教科办、各教研室具体执行。
二、 组织形式
(1)当部分学生因疫情防控需要无法按时返回学校上课时:采取“课堂录播、支持回放”的方式,课堂录播由学校现教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并将课堂教学内容挂网。
(2)当部分教师因疫情防控需要无法按时返回学校上课时:教师可通过“课程录制”开展网络教学,也可由教研室安排代课教师或进行调停课,并提前一周报教科办。
(3)当学生和教师因疫情防控需要均无法上课时:理论课的内容采取“课程录制、课堂翻转”的方式进行“互联网+教学”;实验实训课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网络教学或者适当延后(注1)。
三、 工作职责
(1)学院教科办:负责学院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方案制定;负责制订“二册三清单”,做到数据准、情况明;负责制定各学院(教学单位)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学实施方案;负责组织教师参加网络教学培训,指导教师做好网络教学的前期准备工作(含课程教学方式的确定、课堂录制、网课创建以及课程资源挂网等);负责指导学生完成相关课程的注册工作;负责及时解决、反馈师生在教学、学习中碰到的问题;负责做好网络教学期间各学院选用的网络平台的监管工作;负责对所有教师网络教学安全的教育工作,做好教学期间教风学风的督查与反馈工作,确保网络教学平稳、安全、有序。
(2)基层教学组织:具体落实各项任务和反馈工作;负责开展教研活动学习有关文件、组织网络教学的集体备课;负责组织好师资与资源力量开展网上教研活动;负责制定各课程网络教学方式,协调落实好所有课程的开课工作;负责对教学平台的教学开展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对上网资料进行审核,确保网络教学安全、有序、高效。
(3)任课教师:服从学校学院和基层教学组织的统一安排,担起教师职责,认真做好开展网络教学的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做好对学生的学习指导,做好在线答疑讨论、师生互动、作业布置和批改等工作;负责对学生在线学习情况进行指导、监控及反馈;负责确保上网资料安全、健康,确保网络教学中不出现不健康音频、视频、图片及链接等内容;需制定网络教学备用方案,如遇平台故障,需及时向学生提供新的学习方式,同时报备教研室和教科办。
四、工作安排
工作事项 |
时间 |
任务说明 |
开课 |
3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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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 |
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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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在线授课平台选择 |
2月13日 |
已完成 |
教师在线培训 |
超星学习通建课培训 |
2月17日15:00-16:30 |
培训人员名单由教科办汇总上报(已完成) |
BB平台建课培训 |
2月18日9:30 |
教研室组织相关文件学习 (注2) |
2月19日前 |
线上开展教研活动,院领导与教科办参与。 |
教师开课前准备 |
确定开课方式,教师撰写平台学习指南 (注3) |
2月23日 14:00前 |
1)导入学生名单(若无法导入,提供学生进入课堂的路径,反馈到教科办); 2)填报开课码,提交平台学习指南,以教研室为单位汇总上交教科办。 |
平台上建课 |
授课资源准备 (注4) |
2月24日前 |
1)使用已有网络优质资源的:按要求提供每次课学习的视频内容、数量、时长、学习要求等; 2)已在指定平台自建课程的:直接开课; 3)自行录制课程的:录制短视频,配套相关的练习题、拓展阅读等资源。 |
上传课程教学资源 |
2月28日前 |
28日前上传的为第一周的资源,后续也需及时上传。 |
学生进课堂 |
2月25日 17:00前 |
教务处公布所有开课码;教务员通知学生进入课堂。 |
2月27日 17:00前 |
学生进入相应的课堂。 |
教师开展网络在线课程测试 |
2月28日 8:00-12:00 |
1)进入网络课堂查看学生进入课堂情况; 2)未进入课堂的请同班同学邀请,确实有困难,以课程为单位写明学生所在学院和任课老师联系方式于2月28日13:00前上交教科办处理。 |
开课(注5) |
3月2日起 |
1)严格按照课表开课; 2)遵循学校作息时间表; 3)做好过程评价。 |
几点说明:
注(1)关于“实验实训课”:有条件开展网络教学的实验,教师可以借助虚拟仿真平台或者将实验内容、操作步骤、练习题等实验资源发给学生,让学生自学,后续通过实验室开放等途径给学生补做实验;没有条件开展网络教学的实验,各课程主讲教师负责提出申请,并经由教研室主任协同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准备人员协调后形成延后开课的方案,于课程开课前2周报备教科办。
注(2)关于“教研室组织相关文件学习”的具体安排:听力系:2月17日16:30,QQ语音会议,听力系全体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教科办(阮心明),院领导/系主任(应航)。检验系:2月17日19:00,钉钉直播,检验系全体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教科办(张婷),院领导/系主任(丁志山)。信息系:2月18日11:00,QQ语音会议,信息系全体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教科办(赵鸣),院领导/系主任(李志敏)。
注(3)关于“教师撰写平台学习指南”:因“平台学习指南”一个平台仅需提供一个(BB、学习通由学校统一提供),为避免重复工作,经对前期上报平台的数据汇总分析,学院研究决定请以下几名骨干老师完成相应平台的学习指南撰写工作:雨课堂(蒋巍巍老师)、微助教(张婷老师)、钉钉(李敏老师)、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平台(黄慧老师)、云班课(张婷老师)。选用其他平台的老师请自行提供“平台学习指南”。具体要求见附件4《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的通知》第四点的第2小点。
注(4)关于“授课资源准备”:详细请参见附件4《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的通知》第四点的第2小点中的“具体开课方式”说明。补充:①学院支持大家选用优质网络资源开展翻转课堂,认可教育部官网公布的22个平台(附件5)中的资源;②对于用于企业岗位培训、认证的一些平台中包含的培训课程,如果符合教学目标并且内容健康、安全,经教研室同意、学院批准、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也可以直接使用;③人数较少的班级,在网络资源允许、不影响教学效果的条件下,教研室同意、学院批准、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也可以采用会议直播。以上②和③情况,请基层教学组织于2月23日前将相关信息提交教科办,学院审核后统一提交教务处审批。
注(5)关于“开课”:各教研室做好开学第一周的教学质量监控,向教科办反馈各门课程在线授课开展情况(特别是教学亮点),教科办将每天反馈公布,促进大家相互学习。
五、其他
(1)实施方案可能会随着上级部门政策的变动而有所更改。
(2)实施过程如遇任何紧急情况,任课教师应第一时间汇报学院教科办,教科办妥善处理并做好反馈。
(3)教科办联系人:李志敏15397082652;张婷13757173270;阮心明13857139865;赵鸣13868133305。
附件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务处
附件2:浙中医大发〔2020〕11号-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3:浙中医大发〔2020〕12号-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4: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的通知
附件5:教育部公布的22个平台:在线课程平台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高校在线教学服务方案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