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各学生组织、各团支部、广大青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实施“青年大学习”行动,推动实践育人工作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根据上级团组织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我院将于2020年暑期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大学生走出校门,结合时政热点,把实现自身价值和服务祖国人民统一起来,做到知行合一、服务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宗旨,重点开展“三送、三关爱、三参与”活动,组织大学生广泛开展实践服务活动,努力扩大活动覆盖面、提升活动实效性,探索总结实践育人新机制。
二、活动对象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原则上大三学生必须参加小学期社会实践活动,经考核合格方可计入学分,未参加或考核不合格不予毕业。同时鼓励其他年级的在校生(包括研究生)积极参加。
三、活动时间
2020年7月9日-2020年9月4日
四、实践形式
因疫情防控需要和上级团组织要求,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不组织集中性、跨区域、大规模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以“家燕归巢”大学生回乡报到为主开展实践活动。实践时间要求一周以上(含一周)。
“家燕归巢”大学生回乡报到:大学生返回生源地乡镇、街道团委报到、注册,在各乡镇、街道团委的统一组织下,参与常态化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政策宣传、社会观察等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校团委官微“青春浙中医大”、学院年级群、班长团支书群会陆续发布省内各地区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实践专项岗位需求。
五、实践主题
1.国情社情观察。以2020年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目标为契机,为我省加快“两个高水平”进程、建设“重要窗口”助力添彩。鼓励大学生利用暑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到建设“重要窗口”主战场彰显青春风采。围绕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以青年视角发现问题,为基层民生、经济发展、社会问题等建言献策。
2.乡村振兴帮扶。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专业特色和学科优势,围绕普及医疗卫生知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助力电商助农等领域开展调查研究和实践服务。为家乡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助力家乡建设和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智慧。
3.助力疫情防控。落实团中央“安全第一”的原则基础上,在属地政府的领导下参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挖掘寻访身边防疫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助力复工复产基层一线工作人员、优秀青年创客等具有感人事迹的青年榜样人物,以对话访谈、TED演讲、VLOG分享等微视频形式,讲述青年榜样成长历程和奋斗故事,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
4.清廉修身实践。开展“清廉”主题实践调研活动,引导大学生走出校园找寻乡村、社区中的清廉文化,挖掘清廉故事,接受清廉教育,并将社会实践优秀清廉文化成果在校园中开展宣传。
5.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浙江精神作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充满地域文化个性和特色的价值取向。16年前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提出来“八八战略”,这一战略成为引领浙江发展的总纲领,并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脉相承,为新时代中国的发展提供了生动的浙江经验。鼓励学生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山区和海岛,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追寻习近平总书记足迹,挖掘、整理总书记在浙江地方工作期间执政为民的故事。
6.青年大学习。以参加团中央“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作为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载体,组织动员团员青年每周线上参与学习实践,提升青年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传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和廉政文化,引导广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并结合自身思考撰写每周学习心得(至少3篇),做到学有所思,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校层面将开展优秀心得评选,各班可推荐2-3篇优秀心得。
六、相关要求
1.各位同学可根据实际情况自选主题开展实践活动,今年活动采取1+X模式,1为青年大学习活动(必参与项),X为剩余五个主题任选1项或其他。
2.开展实践活动前,各团支部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团支部需要掌握团支部内参与社会实践的人数,每日与参与同学保持联系。实践过程中团支部要注重收集、保存团支部同学实践活动资料,认真做好社会实践活动的新闻编辑和资料报送工作,根据“医学技术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宣传信息报送规范”(附件1)及时报送社会实践动态及成果。
联系人:吴昭慧,联系电话19857169297。
3.假期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有详细的实践材料,撰写个人实践总结(附件2)、每日实践日志和社会实践考核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实践证明材料,交学院团委审核并存档。学院在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对参加社会实践的全体学生进行成绩评定,成绩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具体评定办法参见《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社会社会实践考核办法》。成绩合格者可以申请相应第二课堂学分,具体参见《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以上材料请于开学一周内以团支部为单位将纸质表格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3-301。
4.各团支部要在实践活动基础上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填写《2020年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汇总表》(附件4)、《2020年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数据统计表》(附件5)。因2020年度社会实践组织方式的特殊性,社会实践各类先进中,各团支部可申报推荐“先进个人”(先进个人各团支部按照实际参加实践人数的5%推荐,附件6)和“优秀成果奖”(参加社会实践学生撰写的与社会实践主题相关的论文或研究课题,字数不少于2000字)两类,填写大学生社会实践各类先进推荐表及报送清单(附件7)。以上附件及支撑材料电子版请于9月1日前上报学院团委实践部邮箱652043089@qq.com
5.个别单位经联系确需要提供介绍信的,请扫描二维码登记,学院团委将统一开具,提供扫描版介绍信。信息搜集时间截止至7月15日12点。
以上通知解释权归学院团委所有,有任何问题可与学院团委金怡老师联系,0571-86633327。
附件:
1.医学技术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宣传信息报送规范
2.浙江中医药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个人总结
3.浙江中医药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考核表
4.202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汇总表
5.浙江中医药大学2020年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数据统计表
6.浙江中医药大学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推荐表
7.大学生社会实践各类先进推荐表及报送清单
医学技术学院团委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