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开展本科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立调整工作的通知

2022-05-18 14:24:03  | 

各位老师:

为助力学校创建一流中医药大学,规范管理我院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突出勤工助学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开展本科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立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岗要求

(一)基本原则

突出勤工助学育人功能,以精准资助和学生能力素质培养为根本目的,提升勤工助学活动层次,提高学生参与教育教学管理、科研实践的岗位比例,加强受助学生的技能培训,在工作中培养锻炼学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用人单位须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按因事设置、因需设岗、合理设置、规范管理的原则,在线填报勤工助学岗位情况,请各单位严格把关,规范申报。

(二)人员经费要求

本次校级岗位设立调整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各用人单位勤工助学岗位用工人数、经费请按照如下要求执行:

1. 校级岗位酬金由学工部资助经费统一划拨,按月发放。根据学工部相关要求,20226月开始,勤工助学岗位数减少为原岗位数的50%各用人单位调整后的勤工助学岗位具体数量、岗位发放金额见下表。

2. 院级岗位因特殊情况需要可少量设置,岗位酬金原则上由各用人单位的相关经费支出(如项目经费),确有困难,需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3. 所有勤工助学岗位录取应主动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不得低于50%

4. 每位勤工助学学生同一时间仅可承担一个勤工助学岗位工作,不可兼职。

二、酬金录入、发放要求

(一)每小时酬金最高不超过每生15元,每生每月工作时长不超过30小时,岗位每月发放酬金最高不超过每岗450元,校内勤工助学报酬发放标准依照最新上级文件和学校规定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校级岗位、院级岗位勤工助学酬金需规范在线填报,严格审核,均通过学教一体化勤工助学模块在线录入、审核后方可发放;

(三)当月酬金应在当月规定时间录入,原则上不做补录、补发。

三、其他要求

各用人单位根据表中的岗位数量内部自行协调安排。各用人单位需确定一名负责人(要求为教师),负责勤工助学岗位的聘用、管理、酬金录入和发放工作(负责人需填写附件1,并将电子稿于52017:00前发送给学生工作办公室周力波)。联系人:周力波, 86613749




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2518



附件

  1. 附件【附件1:负责人登记表.xlsx】已下载

上一条: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参加毕业实习学生住宿安排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2022届同等学力研究生毕学位论文答辩分组安排通知

关闭

 

学院微信公众号

关注:医技点点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