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2-11-25 19:31:08  | 

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项目申报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在校大学生,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应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研究的各项任务。项目必须在本省的行政区域内实施。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专业交叉融合。

  2、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老师,团队指导老师由1-3人组成,指导老师须有中级以上职称。

  3、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

  4、申报项目必须包含实质性的科技成果,或者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创新创业创意。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5、申报项目必须是学生的原创作品,不得以教师项目充当学生作品申报。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该院当年所有项目立项资格。


    二、申报对象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三、相关事宜

1.2023年度项目申报文本上交:以“学院+项目名称+负责人”规范命名上交2023年度项目申报文本(word详见附件1-3)以及2023年度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4)。打包命名为学院+项目名称+负责人12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cyy2012123@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团委联系。

联系人:蒋伟健 宋腾蛟

联系电话:0571-86613749

电子邮箱:cyy2012123@163.com


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团委

20221125


附件

  1. 附件【3.附件4:2023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汇总表.xlsx】已下载
  2. 附件【2.附件1-3.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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