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3-07-06 16:51:26  | 

班主任:

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动班主任队伍建设,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17181号)的要求,开展2022-2023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在岗班主任。

二、考核标准

详见《浙江中医药大学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管理办法》(附件12)。

三、考核要求

1、班主任自评

各位班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2022-2023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登记表》(附件3),于8月20日17:00前将电子稿发送至3519517984@qq.com。

2、学生评议

学院将组织学生班级开展学生民主评议及评议结果汇总工作,其中学生民主评议参与人数不得少于班级总人数的80%。

3、学院评议

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开展院内评议,确定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考核等级为“优秀”的班主任比例不得超过本学院全体班主任人数的15%,考核等级为“良好”的班主任比例不得超过本学院全体班主任人数的35%。

应考核人数

考核等级

比例

各等级人数

64

优秀

15%

≤10

良好

35%

22

合格、不合格

50%

32

42022-2023学年因公因私出国(境)或长期不在杭州2个月及以上的班主任需在《浙江中医药大学2022-2023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登记表》中予以注明,如隐瞒不报,一旦查实认定考核不合格。

未尽事宜请与学院学工办联系,联系人:吴艇,办公室:3301,联系电话:86613749


附件:

1.《浙江中医药大学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2.《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3.《浙江中医药大学2022-2023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登记表》





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76


附件

  1. 附件【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doc】已下载
  2. 附件【附件2: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关于印发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已下载
  3. 附件【附件3:班主任工作考核登记表(2022-2023学年).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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