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教学组织、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
为落实202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发布的“关于修订202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全面开展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23版中的所有课程,包括通识必修课程、通识选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选修课程、通识实践、专业实践、师承实践、新医科辅修模块课程等;后续如有新开课程,请参照最新通知要求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
二、修订模版
1. 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应做到规范与灵活相统一。
2. 一个课程代码对应一份课程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请根据模板的说明进行修订或制定。
3. 课程教学大纲编写的基本要素要齐全完整,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名词术语规范。格式应尽量与本附件教学大纲模板的参考格式相统一,各部分的形式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安排。也可参考专业认证标准、一流课程建设要求等开展教学大纲修订。
三、工作要求
1. 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丁志山、陈青
成员:杨春兰、赖小波、肖永涛、阮心明、张婷、金丽霞、许健、程东庆、李敏、李懿、张渊源
2. 教学大纲修订工作专班:
组长:肖永涛
成员:许健、程东庆、李敏、李懿、张渊源、徐飞、叶含笑、
张金艳、张国军、陈瑾、朱炳祺、黄鹏、张婷
秘书:杨丹倩
3. 工作安排
(1) 教学大纲(修订)采用主讲教师负责制,如同一门课程有多个主讲教师,由课程所在教研室负责确定教学大纲制定人。参与教学大纲制定的教师须具有相关学科丰富的教学经验。格式参考“理论课程(或理论实验实践结合课程)教学大纲模版(附件1)”“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教学大纲模版(附件2)”。
各基层教学组织应广泛动员、统一认识教学大纲修订的重要性,调研、借鉴国内外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安排及教学方式;认真研讨,加强同专业不同课程内容之间的整合,避免疏漏或重复。
(2) 实习实践类课程修订由各专业负责人负责,统筹安排专业老师或教研室老师完成大纲修订,可参考“关于毕业实习成绩考核的说明(附件7)”,并做好内容的审核工作,格式参考“毕业实习手册模板(附件3)、专业劳动手册模板(附件5)、专业实践教学大纲模板(附件6)”,其他审定过程同专业课程。
(3) 教学大纲经制定人制(修)定后,由课程所在教研室指派专人进行审定,大纲审定人一般应具备高级职称,审查要点包括大纲撰写是否规范、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教材选用等是否合理。
(4) 教学大纲审定通过后,由各基层教学组织集体讨论和完善,完成课程教学大纲清单(附件9)中“课程所在教研室、课程英文名称、考核方式、总评成绩级制、课程成绩比例课程成绩比例级制”的核对、确认与完善,经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将教学大纲纸质稿、课程大纲清单电子稿上交教科办(具体参看材料提交说明)。课程代码等信息以“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课程编码编制办法202303(附件13)”为准,如有问题请和教科办联系。
(5) 各教研室在教学大纲修订过程中的调研、论证、咨询、审议等相关资料,需要整理汇总并上交学院教科办核定、归档。
(6) 学院党委对教学大纲的思政目标严格把关,通过学院审定后,由教学秘书负责教学系统内“课程成绩比例”“课程成绩比例级制”设置,报教务处备案后实施。
四、注意事项
1. 教学大纲一经制定,不得随意改动。确需调整的,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教研室主任同意后,报学院(部门)审定后将改动后的教学大纲提交教务处备案后方可执行。
2. 强化过程性考核方式。课程总评成绩应包括平时成绩(即过程评价)和期末成绩(即期末评价),平时成绩所占的比例不低于40%。
3. 优先选用最新的省级、国家级规划教材、获奖的教材。
4. 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附件10)要求,注重挖掘课程思政元素。符合人才培养方案的目标和要求,围绕课程目标的达成设计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进程、考核与评价等。
五、材料提交
请各基层教学组织在2023年9月28日(周四)16:00前完成2023版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其中2023-2024-1开课的课程请在课程开课前完成大纲修订并提交学院)。
相关材料以教研室为单位提交,具体如下:
1. 电子稿统一发送至邮箱:372484802@qq.com,邮件主题:XXX教研室2023版教学大纲及课程教学大纲清单。包括:
①教学大纲Word电子稿文件名设置为“课程序号+课程代码+课程中文名称”格式,格式参考附件1、附件2,课程序号、课程代码、课程中文名称见附件9,举例:“空气理化检验”应为“1663+G108046+空气理化检验”。
②课程教学大纲清单(附件9)Excel电子稿,完成“课程所在教研室”“课程英文名称”“考核方式”“总评成绩级制”“课程成绩比例”“课程成绩比例级制”的核对、确认与完善。
2. 纸质版教学大纲按课程序号排序,撰写人、审定人签字后提交教科办。
如修订过程中有相关问题,可与学院教科办联系。
联系人:杨丹倩、张婷,联系电话86613729。
附录:
一、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原则
(一)符合人才培养方案的目标和要求。紧扣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明确课程在人才培养目标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本门课程在课程体系中所处的位置,明确教学目的与要求,突出重点难点,确定学生通过学习该门课程应达到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素质目标和思政目标,保证教学大纲符合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围绕课程目标的达成设计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进程、考核与评价等。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课程质量直接决定人才培养质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见附件10)要求,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在教学大纲中考量“知识传授、能力提升和价值引领”同步提升的实现度。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把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引领有机地结合,促进育人效果。
(三)注重科学优化课程教学内容。课程教学大纲所列的内容和观点要符合时代要求,体现以学生为中心和产出导向的理念,紧跟学科发展前沿,明确本课程与同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其他课程的联系与分工,减少课程之间教学内容的交叉与重复,处理好先修课程与后续课程的衔接,整合、拓宽、优化课程内容,对标“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标准,总结吸收近年来教学改革、学科发展的新成果,融入新医科、新工科、新农科、新文科的相关知识、技能、素养等,体现行业产业发展的新模式及学校办学的新特色,并能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四)强化过程性考核方式。根据课程性质和学科特点,建立过程评价与终结考核相结合的课程评价体系。课程总评成绩应包括平时成绩(即过程评价)和期末成绩(即期末评价),平时成绩所占的比例不低于40%。(见附件12)
(五)选用优秀教材和参考资料。优先选用最新的省级、国家级规划教材、获奖的教材,“马工程”对应课程要根据规定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附件11)。注重课程资源建设,促进学生自主学习。
二、所有附件
附件1:理论课程(或理论实验实践结合课程)教学大纲模版
附件2: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教学大纲模版
附件3:毕业实习手册模板
附件5:专业劳动手册模板
附件6:专业实践教学大纲模板
附件7:关于毕业实习成绩考核的说明
附件9:课程教学大纲清单
附件10: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
附件11: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
附件12: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附件13: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课程编码编制办法20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