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2023-09-07 21:14:32  | 

各班级: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指对学生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综合记录、评价和考核,为科学规范地考评我院本科学生在过去一学年中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要求,我院拟开展2022-2023学年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基本原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在测评指标上注重科学性,在测评方法上注重可操作性,在测评依据上注重目标导向性,在测评程序上注重突出学生主体性。

二、测评内容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总分为100分。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业成绩(70%+非学业因素成绩(30%)。

学业成绩计算的课程范围为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根据我校《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学业成绩的计算方法是以学生所修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所得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所得的学分数,即该生的加权平均绩点。最后将该生加权平均绩点转化为学业成绩(70%)。学业成绩由学院教科办提供。

非学业因素成绩由思想品德(8%)、基础文明(8%)、能力素质(8%)和同学互评(6%)成绩组成。此项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各年级辅导员对各班负责人进行指导。

三、测评程序

(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本人自评、同学互评、班组评议、学院评议小组总评4个程序。

1.本人自评(97-910日):每位学生按要求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报告单》,除学校、学院统一发布的数据材料外,其他加分证明材料由学生本人提供。

2.同学互评(911-912日):每位学生按要求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同学互评表》,对班级同学的思想品德和基础文明进行评价打分。互评要坚持实事求是,打分要有区分度,90-100分比例不得超过班级总人数的30%,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出每位同学的平均得分。班主任和辅导员做好指导,公正科学地完成同学互评工作。

3.班组评议(913-916日):各班成立班组评议小组,小组由57位代表组成,班主任(辅导员)、班长、团支部书记为当然代表,其余代表由班级民主推荐产生。班主任担任评议小组组长。

班组评议小组主要开展以下工作:(1)班内复核,具体由班主任主持,主要复核学生的自评依据是否真实,加分标准是否统一;(2)班组评议意见应在班级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3天。在公示期内,学生对测评成绩有异议的,可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提出,由班组评议小组负责处理并向提出异议的学生反馈。

4. 专业内评议(917-919日)

同年级专业平行班间核查,由辅导员主持,相互核查测评标准是否公平一致。班组评议结束后,由评议小组组长填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汇总表》(附件3中附表3

5.学院评议(920-922日):学院成立评议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分团委书记、年级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和专业老师代表担任成员。学院总评在专业内评议结束后进行,主要内容是结合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和班组评议意见,作出最后总评结论,填写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汇总表》。总评结论应在学院内以年级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3天。在公示期内,学生对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由学院评议小组负责处理。学院评议小组应对学生的异议进行复查并给出反馈意见。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导入学工管理系统评优评奖栏目,纸质稿由学院存档。

四、材料上报

班级评议小组按照要求完成测评工作,于 916日前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报告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同学互评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稿交各自辅导员。

五、工作要求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事关学生的评奖评优和切身利益,各班要高度重视,测评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民主监督原则,坚持规范化操作原则。

2、各班开展此项工作前,应组织全体同学认真学习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版)》等相关文件,使广大同学能尽快了解和熟悉学校及学院综合测评的具体办法。

3、各班在开展综合测评过程中,要重视学生在公寓内和课堂上的行为规范表现情况,尤其是使用或拥有违章电器,夜不归寝,旷课等。

4、本次综合素质测评各项数据采集有效时间为202291日—2023831日。

52022-2023学年学生体质测试成绩将另行统一发至班长团支书群。若对成绩有疑议,请于91617:00前填写该问卷,由学院统一向体育部反馈。

问卷链接:https://www.wjx.cn/vm/hYjvtIh.aspx

【注意】: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细则》(浙中医大发〔2019102 号)的文件精神,学生体测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为良好。

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由学院综合测评评议小组负责解释,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件:

综合素质测评相关表格和文件汇总




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7日


附件

  1. 附件【综合素质测评相关表格和文件汇总.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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