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

2024-09-04 10:31:11  | 

各位同学:

为科学规范地考评我院本科学生在过去一学年中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根据学校要求,学院拟开展2023-2024学年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基本原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在测评指标上注重科学性,在测评方法上注重可操作性,在测评依据上注重目标导向性,在测评程序上注重突出学生主体性。

二、测评内容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总分为100分。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业成绩(70%+非学业因素成绩(30%)。

学业成绩计算的课程范围为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根据我校《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学业成绩的计算方法是以学生所修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所得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所得的学分数,即该生的加权平均绩点。最后将该生加权平均绩点转化为学业成绩(70%)。学业成绩由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提供。

非学业因素成绩由思想品德(8%)、基础文明(8%)、能力素质(8%)和同学互评(6%)成绩组成。

三、测评程序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本人自评、同学互评、班组评议、院系评议小组总评4个程序。

1.本人自评(94-98日)

每位学生按要求如实填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报告单》,为方便学生填写,学院会将掌握的数据尽可能统一提供,统一发布。

2.同学互评(94-98日)

班级每位学生按要求填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同学互评表》,对班级同学的思想品德和基础文明进行评价打分,互评要坚持实事求是,打分要有区分度。班主任、辅导员要做好相关指导,科学公正地做好同学间互评工作。

3.班组评议(99-911日)

班级要成立评议小组,由班级评议小组组长主持,主要复核学生的自评依据是否真实,加分标准是否统一。班组评议结束后,由评议小组填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汇总表》。

班级测评小组一般由57位代表组成,班主任(或辅导员)、班长、团支部书记为当然代表,其余代表由班级民主推荐产生。

4.专业内评议(912-913日)

班级评议结束后,同一专业年级的平行班级之间要进行交叉检查核实,由辅导员主持,相互核查测评标准是否公平一致。核实无误后,由辅导员在同一专业年级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3。在公示期内,学生对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辅导员提出,由辅导员负责处理。公示结束后,各辅导员将各专业相应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报告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同学互评表》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存档。

5. 学院评议(914-920日)

学院会成立评议小组。总评在班组评议结束后进行,主要内容是结合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和班组评议意见,作出总评结论。总评结论应在院系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在公示期内,学生对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向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由院系评议小组负责处理。

四、测评依据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和《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版)》

五、其他

1.学院高度重视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测评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民主监督原则,坚持规范化操作原则。

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各项数据采集有效时间为202391-2024831日。

3.2023-2024学年学生体质测试成绩统一由体育部提供,将另行统一发至班长团支书群。

若对成绩有疑议,请于91117:00前填写以下问卷,由学院统一向体育部反馈、复核,最终以体育部开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问卷链接:https://www.wjx.cn/vm/w8qV3pl.aspx#

【注意】: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细则》(浙中医大发〔2019102号)的文件精神,学生体测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为良好。

未尽事宜,请咨询辅导员或学生工作办公室吴老师,联系电话:86613749

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由学院综合测评评议小组负责解释,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件:

1.本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2.滨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3.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相关表格汇总

4.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中医大发〔2019102号)

5.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版)


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94


附件

  1. 附件【附件1:本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浙中大发〔2012〕103号).pdf】已下载
  2. 附件【附件2:滨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浙中医大滨院发〔2018〕50号).pdf】已下载
  3. 附件【附件3: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相关表格汇总.zip】已下载
  4. 附件【附件4: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中医大发〔2019〕102 号).pdf】已下载
  5. 附件【附件5: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版).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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