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班主任:
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动班主任队伍建设,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17〕181号)的要求,开展2023-2024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在岗班主任。
二、考核标准
详见《浙江中医药大学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管理办法》(附件1、2)。
三、考核要求
1、班主任自评
请各位班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2023-2024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登记表》(附件3),于9月16日17:00前将电子稿发送至3519517984@qq.com。
2、学生评议
学院将组织学生班级开展学生民主评议及评议结果汇总工作,其中学生民主评议参与人数不得少于班级总人数的80%。
3、学院评议
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开展院内评议,确定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考核等级为“优秀”的班主任比例不得超过本学院全体班主任人数的15%,考核等级为“良好”的班主任比例不得超过本学院全体班主任人数的35%。
应考核人数 |
考核等级 |
比例 |
各等级人数 |
65 |
优秀 |
15% |
10 |
良好 |
35% |
23 |
合格、不合格 |
50% |
32 |
4、2023-2024学年因公因私出国(境)或长期不在杭州2个月及以上的班主任需在《浙江中医药大学2023-2024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登记表》中予以注明,如隐瞒不报,一旦查实认定考核不合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吴老师,办公室:3301-2,联系电话:86613749。
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