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要求,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将开展2023-2024学年全日制本科生专项奖学金、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除2024级新生以外的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校本部与滨江学院学生分别进行评定。
二、评选基本原则
1、评奖中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增强评奖工作的透明度,严防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和暗箱操作现象。
2、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把握评奖条件,坚持“好中选优”,克服平均主义的思想或倾向,在全院范围内评选推荐真正品学兼优的学生。
三、评选办法
(一)专项奖学金
申请者需符合基本条件,详见《学生手册》中《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浙中医大发〔2021〕101号)和《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浙中医大滨院发〔2021〕17号)》。
专项奖学金分为“文明风尚奖”、“学习优秀奖”、“学业进步奖”、“创新创业奖”、“学术竞赛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8项,评选比例不超过学生总数的10%。其中,“文明风尚奖”、“学习优秀奖”、“学业进步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等6项以参评组为单位进行评选,根据各参评组学生数划分名额。“创新创业奖”、“学术竞赛奖”等2项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联评。
学习优秀奖:学习优异,评选学年必修课、大类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无补考课程,学业成绩名次在同专业年级前30%
学习进步奖:勤奋刻苦,学业成绩较上一年有明显提高,学业成绩排名进步达专业人数的30%及以上。
获得校综合奖学金者不再兼得学习优秀奖或学业进步奖。
社会工作奖:在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工作成效满一年。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经各党团组织考核优秀的学生干部且符合学校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经资格审查后可直接获得社会工作奖。
文体活动奖(体育类):以体育类成绩申请文体活动奖的,基本条件为体测成绩达90及以上,具体参见《学生手册》中《浙江中医药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细则》。
(二)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
三好学生:组织被推荐获得一、二等奖学金(含同等条件下的社会奖学金)者作为候选人参评,由辅导员(班主任)组织班级民主推选产生。
优秀学生干部:经各党团组织考核优秀或良好的学生干部且符合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相关要求的,经资格审查后可直接评定为该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的具体评选办法参见《学生手册》中《浙江中医药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浙中医大发〔2021〕102号)》或《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浙中医大滨院发〔2021〕15号)》。
“三好学生”评选中所涉及的“同等条件下社会奖学金”具体指復元奖学金、方回春堂奖学金等,不包括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
五、申请时间和程序
(一)申请时间
10月16日-10月18日
(二)学生根据本人表现,严格对照评奖条件,填写申请理由并提供证明材料,向学院在线提出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见附件2。
六、其他
(1)申报所用材料均应为在2023-2024学年内
(2)拟分配名额表见附件,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微调的,调整工作由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统筹安排,不再另行通知。
(3)本次评审工作由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七、未尽事宜,请联系辅导员或学院学生办公室吴老师,办公室:3301-2,联系电话:86613749。
附件:
1.《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专项奖学金评选细则》
2.评奖评优学生网上申请指南
3.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专项奖学金名额拟分配表
4.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干部考核结果
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