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
为确保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做好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浙高教〔2023〕5号)、《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2016)68号、《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文件精神和要求,以及学院教学计划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老师自查
1.指导教师为学生毕业论文质量的第一责任人,需严格对照学校的文件《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2016)68号,以及《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一般性评议要素》(附件2)的相关要求,严格检查毕业论文。
2.各指导老师请按照要求于2025年5月12日前完成自查工作。根据自查存在的问题及时督导学生做好整改工作。
二、专业督查和教研室互查
1.各专业负责组织对毕业论文自查工作以及进行督查。
2.各教研室之间开展互查工作,对象为教研室老师成员所指导的毕业论文。教研室互查顺序检下表,互查论文数量不低于5%。
3.请各专业/教研室于2025年5月28日前完成督查与整改工作。
被查 |
检查 |
听力与言语康复教研室 |
临床检验教研室 |
临床检验教研室 |
微免检验教研室 |
微免检验教研室 |
理化检验教研室 |
理化检验教研室 |
信息技术基础教研室 |
信息技术基础教研室 |
智慧医学信息教研室 |
智慧医学信息教研室 |
医学大数据教研室 |
三、学院抽查
1.学院成立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工作组,负责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查专项工作
2.教科办统一组织学院抽检工作,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每个专业抽取比例为5%,在上一届校内抽检或教育部抽检中有反馈不合格或存在问题的论文专业抽取比例为10%。每篇毕业论文(设计)由3位专家进行评审,评审标准参照《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一般性评议要素》。
3.各专业按照要求于5月14日前提交抽检毕业论文。抽检论文名单与专家名单见“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2025届各专业毕业论文抽检名单” (附件3)。
4.质量检查结果将反馈至各专业,各专业应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对抽检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需修改后重新送审。
四、其他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科办联系
联系人:杨硕
电话:86019806
邮箱:79031498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