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浙中医大发〔2021〕180号)》《浙江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办法》(浙中医大发〔2025〕22号)等文件精神,学院于2025年8月15日完成本科生学位授予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于8月15日-8月17日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学院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教授委员会,审定本部陈源等3名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现将教授委员会表决结果进行公示,详情参见附件。
为加强对学院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的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广大师生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实名向教科办(滨文校区:3号楼3305室)反映或举报。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8日-2025年8月20日。
联系电话:0571-86613729。
联系人:张雪菲老师、李振伟老师。
浙江中医药大学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