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浙中医大发〔2017〕181号),经班主任自评、学院考评,院务会审议通过。现将拟评定等级建议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年9月15日-2025年9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9月17日17:00前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吴艇,联系电话86613749。
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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