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听器验配师是卫生行业特有国家职业,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对持证人从事助听器验配相关工作技术水平的认证,是其具有相应专业水平的证明,由该职业全国唯一认证单位——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鉴定及发证。
根据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浙江省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工作安排,根据《关于下发2015年全省卫生计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浙江中医药大学定于2015年4月15日—4月24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助听器验配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鉴定考前培训班,培训结束后可参加国家助听器验配师鉴定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
浙江省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浙江中医药大学
二、培训时间: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4月24日
三、培训地点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浙江中医药大学
电话:0571-86633169
培训方不负责接、送站,培训人员请自行到达培训地点。
四、招生对象及条件(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证书(报到时出示原件);
2. 从事验配助听器工作1年以上,出具单位证明信;
3. 经本职业助听器验配师(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能独立操作纯音测听、电耳镜检查、耳印模取样、使用助听器验配软件调试助听器。
五、招生人数与费用
1. 人数:100人;
2. 费用 (1)培训费:社会人员 2785元/人,本校学生 1380元/人,外校学生 1880元/人 (2) 代收考试鉴定费:在校学生120元/人,社会人员215元/人。
3. 教材:以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助听器验配师(基础知识)》(ISBN:9787504577429)、《助听器验配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ISBN:978750457743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助听器验配师国家职业标准》(ISBN:155045377)三本书为主,请自行购买(参考:当当网有售)。
4、培训内容
采用由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助听器验配师(基础知识)》及《助听器验配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六、报名方式
一律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将报名回执表(附件3)按要求填写,发至ztqbm2014@163.com电子邮箱,以电子邮件报名时间先后至额满为止,会务组对每一报名者均给予回复。如报名后不能参加,请在开班前5天电话或电子邮件告知培训班会务组;
七、培训日程安排
(一)报 到:4月15日
(二)理论课:4月16日—4月20日
技能操作:4月21日—11月23日
答 疑:4月24日
(三)考 试:4月25日人机对话考试(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
(四)撤 离:4月25日
八、报名材料:
参加培训者需上交如下材料才可报名参加国家助听器验配师(四级)鉴定考试,材料请于4月8日前以快递的形式邮寄到我校,我校邮寄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55号信箱;邮编:310053;收件人:苏老师,电话:0571-86633169;材料如下,
1.《浙江省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附件1),照片请粘贴上;
2. 在校生需附考生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生证复印件1份或在校证明1份(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出具);社会人员附考生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明复印件2份、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1份(单位证明见范本,附件2);
3.照片:
(1)考生3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照片背后需签名,其中一张粘贴在个人申请表上,另2张上交)
(2)白底小二寸的电子照片,不戴首饰、围巾等物照片(护照样照片);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 —30kb之间,并以本人身份证号+姓名命名文件。
九、注意事项
(一)所有人员的食宿费、往返交通费用均自理。
(一)培训要求:学员实行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请假,按规定日期报到、撤离。培训结束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二)鉴定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鉴定,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职业技能鉴定”专区,下载人机对话考试系统练习版进行练习。
(三)鉴定成绩公布:职鉴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查询。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633169,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 编:310053
电子邮箱:ztqbm2014@163.com
附件:1、浙江省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
2. 单位证明(范本)
3、报名回执单
浙江中医药大学医学技术学院
二0一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