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检验员是指医疗、食品、药品、化妆品等行业从事检验、检测的相关人员。我国对卫生检验员队伍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人才结构管理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卫生部《卫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卫人工发〔2000〕第94号)、《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计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14〕70 号)精神,结合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浙江省卫生计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为帮助相关从业人员系统掌握考试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浙江中医药大学卫生计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点定于2015年4月中下旬在杭州市举办“卫生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鉴定考证培训班,培训结束后可直接参加卫生检验员(四级)鉴定考试。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证培训对象
1、医疗、食品、药品、化妆品等行业实验技术人员中需定级、晋升职业资格等级的;
2、医疗、食品、药品、化妆品等行业负责质量安全及监督的管理人员;
3、医学检验、卫生检验、食品检验、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中药学、药学、环境保护等相关专业拟从事卫生检验工作的各级各类学(院)校和就业训练中心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
4、其他自愿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
二、培训及考试内容
卫生检验员的职业道德、卫生检验相关法律法规、实验室常用仪器使用、医用化学基本知识、微生物学检验、免疫学检验、生物化学检验、临床常规检验、卫生统计等理论知识;以及微生物学检验、免疫学检验、生物化学检验、临床常规检验等实验技能。每年的4月、8月、11月,进行全国统考。
三、发证及待遇
1、培训结束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2、参加职业鉴定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均合格者,可获得由“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统一编号,网上可查询,全国通用(证书查询官方网址http://www.21wecan.com)。
3、本校学生参加考证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可获得第二课堂2个学分;综合测评根据相关学院规定,可获得酌情加分。
四、考证培训时间
1、理论知识培训:2015年4月11-13、18-19日
2、实验操作培训:2015年4月20日
3、考证:2015年4月25日或11月中旬。
五、培训地点
浙江中医药大学医学技术学院检验系(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20号楼3楼)。
六、招生人数与费用
1、人数:60人;
2、费用:2000元(含培训费、考试鉴定费、资料费),本校学生凭学生证享受五折优惠,外校学生凭学生证享受七折优惠。
七、报名:
1、报名方式
将报名回执表(附件1)按要求填写,发至wsjyybm2015@163.com电子邮箱,以电子邮件报名时间先后至额满为止,会务组对每一报名者均给予回复。如报名后不能参加,请在开班前5天电话或电子邮件告知培训班联系人。
2、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老师,孙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633307;15305818822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浙江中医药大学医学技术学院检验系卫生检验教研室,310053
电子邮箱:wsjyybm2015@163.com
八、考证所需提交的材料
参加国家卫生检验员(四级)鉴定考试的学员需于3月25日前提交如下材料:
1、《浙江省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附件2),照片请粘贴上;
2、在校生需附考生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生证复印件1份;
3、社会人员附考生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明复印件2份、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1份(单位证明范本参见附件3);
4、照片:
(1)考生3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照片背后需签名,其中1张粘贴在个人申请表上,另2张上交)
(2)白底二寸的电子照片,不戴首饰、围巾等物照片(护照样照片);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0kb之间,并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文件。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人员的食宿费、往返交通费用均自理。
2、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考的方式,操作技能考试均现场操作方式进行鉴定,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职业技能鉴定”专区,下载练习版进行练习。
3、鉴定成绩公布:职鉴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 (http://www.21wecan.com)进行查询。
4、每年的4月、8月、11月,进行全国统考,参加培训第一次考试没有通过,第二次考试免费听课(只需交考证报名费:在校生120元/人、社会人员215元/人。)
十、附件:
1、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2、浙江省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
3、单位证明(范本)
浙江省卫生计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浙江中医药大学鉴定点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