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度“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8-05-25 10:52:10  |  学生工作办公室

各班级: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发展性资助实施办法》,为努力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能力,不断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和全面成才,实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现将开展2018年度“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是学校认定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2.发展性资助项目申请者应以团队为主,其中学业提升、国际交流项目类别可接受个体申请。

二、资助类型及申请条件

1.项目类别:由学生自行组织团队以项目申报方式提出申请,开展有关学业提升、就业创业、科技创新、科学研究、素质拓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国际交流和其他类项目等有益自我发展的活动,项目执行期限为2个学期,其中国际交流项目由学院根据情况进行院级立项,校级不再单独立项;

2.凡我校建档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均可申请,以团队申报的项目人数不超过5人,已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项目内容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并能够在项目预定期限内完成;

4.每个项目须配备指导教师1名,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责任心强、热心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的教师担任。

三、经费来源与使用

1.发展性资助项目资助经费来源为学校资助专项经费、学院资助专项经费及来自于社会、个人等资助或捐赠的经费,主要用于学生项目实施的必要开支,指导教师不得使用学生项目经费,申报项目需附经费预算,执行过程中应记录支出明细;

2.对于立项的校级学生发展性资助团队项目,学校给予2000~3000元/项,个人项目给予1000~2000元/项的资助;院级团队项目给予1000-1500元/项,个人项目给予500-1000元/项的资助。

3.项目立项后给予70%的资助经费,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发放剩余的30%资金;

4.凡执行不力,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或经费使用不当的计划项目,学校有权可责令项目负责人停止项目经费的使用,并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

5.校级项目结题后被评为优秀的项目,学校在资助经费基础上追加项目经费的30%作为奖励。

四、项目申请进程安排

1.6月6日前,学生申报“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申请同学填写《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申请表》发至:980907405@qq.com,邮件名称按“某某申请2018年发展性资助项目”格式,纸质版《申请表》(双面打印,1式2份)交至滨文3301,富春5310李老师(86613754)。本次申请截止6月6日。

2.6月10日前,学院对申请项目按实施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初步评审筛选,评选出院级立项项目并予以公示。同时评选出优秀项目推荐至学校参加校级项目立项评审。

3.6月15日前,公示满三天后,将材料上报学校。

五、申报参考选题

1.大学生学业发展与效能提升相关研究

2. 大学生心理健康相关问题研究

3. 党员发展相关的问题研究

4.党支部作用发挥相关问题研究

5.互联网+ 创业模式的探讨与实践

6. 科技创新类(专业相关课题研究)

7. 贫困生成长成才相关问题研究

8.社会实践、社会调查项目

9.志愿服务项目

10.公益类项目

11.大学创业项目

12.国际交流项目

医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

附件

  1. 附件【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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