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和评审的通知

2015-09-23 14:49:29  |  学生办公室

各部门:

根据学校文件《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实施办法》(浙中院发〔2007〕113号)要求,为规范管理我院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现在全院范围内征集2015-2016学年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须知

1.设岗条件:用工部门可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按因事设置、因需设岗、合理设置、规范管理的原则,向学生处申报勤工助学岗位,请各部门严格把关,无实际需要的岗位不得申报。学院申报岗位的招聘人数总和不得超过本学院本科生总人数的9.6%

2.设岗要求:勤工助学是我校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载体,各部门要将组织学生勤工助学与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精神,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相结合。

3.管理要求: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员及各岗位负责老师要积极配合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做好对本单位勤工助学用工情况的检查工作,在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的同时开展工作量登记与考核。如发现在工作量登记及报酬统计过程中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岗位,学生工作办公室有权撤销其岗位设置。

二、申报与评审

1.申报办法:各用工单位以部门为单位填写并报送纸质稿《浙江中医药大学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一),电子稿《2015-2016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设置汇总表》(附件二),于9月25日12:00前,纸质表报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87801392@qq.com,逾期不再受理。

备注:《岗位申请表》中请在“岗位工作地点”一栏中注明“滨文/富春”。

2.评审认定:学生工作办公室将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核定学院岗位数量并上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办杨一令,86613749,邮箱87801392@qq.com

医学技术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5年9月

附件

  1. 附件【附件二:2015-2016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汇总表.xls】已下载
  2. 附件【附件一:浙江中医药大学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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