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4-09-28 13:16:40  |  党政办公室

各学院(所、部、中心)、附属医院:

为加强社会公益领域的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解决影响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公共领域的重大科技问题,现就2015年度省级公益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资格要求

1.省级公益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面向在我省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其他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机构组织申报。

2.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不得超过2项。有项目(含创新团队自主设计项目)在研的,应当重点做好在研项目的实施,限制申报2015年度省级公益计划项目。

3.项目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限申报一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得重复或分别申报同年度不同计划项目,一经发现,取消所有项目立项资格。

(二)时间安排

2015年度省级公益性计划项目于2014年9月28日启动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30日16时(限项申报)。逾期恕不受理。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省级公益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采取公开申报和征集技术解决方案两种方式。

1.公开申报。公开申报采取自主申报,归口管理部门限额推荐的方式,各归口管理部门限额推荐数见附件1(我校限额23项)。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各省级归口管理部门要根据《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加强对申报项目的指导和管理,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筛选、论证工作,认真审核把关,择优进行推荐。

为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提高项目实施绩效,公开申报项目由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限额推荐。限额数以2014年限额数为基数,根据归口管理部门省级项目逾期未验收情况核减。请各归口管理部门严格按照限额推荐数,组织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2.公开征集。公开征集仅限于省科技主动设计项目(见附件2)。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推进公益技术应用研究计划聚焦重大需求,今年省科技在征集各市需求的基础上,围绕我省公共领域的重大技术需求,主动设计了42个重点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应征主动设计项目应当围绕确定的要求和目标任务进行申报,鼓励联合有关科研力量共同申报。主动设计项目通过公开征集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在通过专家网络评审基础上,由省科技会同需求提出方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支持力度为25—50万元。应征主动设计项目不设限额

(二)网络申报

项目申报实行网络申报的方式进行,通过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网上项目申报系统”开展申报。网上项目申报系统网址:http://xm.zjkjt.gov.cn。项目申报有关规定详见省科技门户网站—办事大厅—网上申报中该计划的计划定位、管理办法、通知与指南和申报说明,网络操作指南详见网上项目申报系统。【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关规定要求,以免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

公开征集项目也通过网上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进入系统后选择“公开征集项目”。项目名称应与主动设计项目名称一致。

(三)申报管理

各部门应统筹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材料与项目清单统一上报至科研处,同时在科技厅网络申报系统中做好项目上报工作。学校将按限额申报数汇总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在网络申报系统中推荐。

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表(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承诺书”处签字)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装订在一起,一式4份,用于校内评审。

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经费概算”部分必须附上经费概算说明,说明应包括:对承担单位和相关部门承诺提供的支撑条件进行说明;对各科目支出的主要用途、与项目研究的相关性、概算方法、概算依据进行分析说明;对其他来源经费进行说明

2、项目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所在学院(部门)盖章,同时电子版发送至ljx@zcmu.edu.cn。

3、各学院(部门)管理员登陆科技厅网上项目申报系统,将本部门的申报项目“审核通过”,再点击“上报”按钮上报至科研处。此时项目状态为“待初审项目”。

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和项目汇总表由各部门科研秘书统一上报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不全的恕不受理。

学校将于10月30日后按限额申报数汇总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在网络申报系统中推荐。通过校内评审的项目(评审结果将在评审后另行通知),请项目负责人再次提交装订在一起的申请表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经费预算一式3份。其中申请表必须含有“审核通过”的水印,项目负责人要在“八、承诺书”中签字。

(四)申报要求和形式审查

1、各学院(部门)在推荐申报项目时,应当严格审查本归口部门科技人员申报、承担科技项目情况及材料的真实性。项目可行性报告应严格回避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组成人员的具体信息在上传可行性报告之前,请务必使用word“查找”功能,搜索“浙江中医药大学”和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组成员姓名等信息,同时浏览全文中的图片,确保不要在任何地方出现申请单位或项目组成人员信息!

2、务必认真做好申请经费的预算,请遵循以下要求:

(1)燃料动力费:一般不填写。

(2)差旅费:包括参加学术会议的费用。

(3)会议费:指“组织开展”学术会议的费用,不是参加会议(参加会议的费用应为差旅费);会议费必须经政府采购,在政府定点的宾馆进行,属严格控制类型

(4)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我校规定不同意划拨经费给非合作单位,所以协作费不需要填;此处费用只能用于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属严格控制类型

(5)人员劳务费:不超过总经费的15%。有研究生的请写“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的劳务费用”;无研究生的可写“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本科生等临时性用工的劳务费用”。

(6)专家咨询费:不超过总经费的10%。

(7)管理费,等于总经费的5%,说明请写“依托单位用于公共管理补助支出”。

4.为使申请人快捷、有效地填写申请书,避免形式上的遗误,我处总结以往形式审查所出现的情况,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作了《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预算编写提纲(公益项目)模板》(见附件5),请申请人下载并仔细阅读,尤其是经费预算的相关说明及填写要求。

模板仅供参考。

请各项目申报人提交申请后关注用户端口提示信息,以便即时获取相关信息。

三、其他事项

(一)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根据本通知要求一并组织申报。网络申报时,从软科学研究独立申报端口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和限额指标另行通知。

(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公益领域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按本通知要求一并纳入公益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组织申报。申报国际科技合作公益项目应当有较好的国际科技合作基础,研究目标应当具有明确的应用指向和前景。网络申报时,在“项目计划类别”字段中选择“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通过国际科技合作应征主动设计项目的,在项目申报书备注栏注明“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字样。纸质材料提交国际科技合作协议书。

(三)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项目

支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围绕实验区建设中心任务申报公益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和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限报1项。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项目可单独申报,申报时在题目后面注明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名称(加括号),不纳入各设区市限额推荐数。

(四)实验动物平台和分析测试平台项目

实验动物平台项目、分析测试平台项目一并纳入公益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申报,在申报时注明平台研究项目。申报指南详见科技厅门户网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世杰

李婧娴

电 话:0571-86613536

邮 箱:ljx@zcmu.edu.cn

附件:1.2015年度公益计划项目限额推荐数

2.2015年征集技术解决方案项目清单

3. 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4. 项目汇总表

5.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预算编写提纲(公益项目)模板

科 研 处

2014年9月30日

 

 

 

 

 

 

 

 

 

 

 

附件1

2015年度公益计划项目限额推荐数

 

序号

单位名称

2014年限额数

逾期项目数

2015年限额数

1

杭州市科技局

72

53

45

2

温州市科技局

45

26

32

3

绍兴市科技局

45

20

35

4

金华市科技局/

义乌市科技局

45

38

24/3

5

嘉兴市科技局/

嘉善县科技局

45

13

34/5

6

湖州市科技局

40

9

35

7

台州市科技局

40

29

25

8

丽水市科技局

40

21

29

9

衢州市科技局

40

18

31

10

舟山市科技局

40

15

32

11

浙江大学

260

87

216

12

浙江工业大学

80

26

67

13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35

5

32

14

浙江理工大学

35

0

35

15

宁波大学

35

11

29

16

浙江工商大学

30

13

23

17

中国计量学院

30

6

27

18

浙江师范大学

30

5

27

19

浙江农林大学

30

5

27

20

浙江财经学院

20

0

20

21

浙江科技学院

20

15

12

22

温州医学院

25

7

21

23

浙江中医药大学

25

3

23

24

杭州师范大学

20

9

15

25

温州大学

20

11

14

26

浙江海洋学院

25

3

23

27

浙江万里学院

20

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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