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5级新生心理普查的通知

2015-10-20 09:30:31  |  学生工作办公室

各学院: 新生心理健康普查是心理危机预防和心理知识普及教育过程中的一项常规性工作,纳入学院学生工作模块考核,由心理测量、心理面谈、数据统计和总结等几个程序组成。2015级新生心理普查将在富春校区和滨文校区分别进行,富春校区的普查时间为10月24日(周六),地点在富春人文楼南2楼,滨文校区的普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希望各学院能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具体的工作要求如下:

一、做好新生心理测量之前的动员工作

我校新生心理测量采用自陈式问卷,即通过自己报告自己情况的方式进行测量,若被测者有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话,施测者就无法获得真实可靠的数据。因此,测量之前的动员工作是心理测量可信度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请学院务必在新生中开展好组织动员工作。

二、做好通知和补测工作

心理测量原则上要求每位学生都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测量,请各学院务必将测量时间与地点通知到位,详细安排见附件。个别学生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测量的必须履行“情况说明制度”,请辅导员做好监督和人员统计工作。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会为要求补测的学生安排补测,若学生无法按时完成补测,则视为自动放弃心理测量,请学院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做好心理测量的秩序维护工作

为了更好地维护普查现场秩序,提高心理测量程序的科学性,要求每个学院负责新生的辅导员或学生骨干在本班级的测量时间段必须到达现场,协助作好秩序维护工作。请提醒各班级同学提前10分钟候场,并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一卡通)参加测试,以备现场工作人员查验。

四、做好测量之后的心理面谈工作

统一测量完成之后,中心会根据学生的测量结果,邀请测量结果异常的学生到中心面谈。请学院辅导员及时督促学生参加面谈,对于未参加心理测量和未参加面谈的学生,辅导员要根据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求作好面谈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汪磊老师联系,联系电话:61768203.

学工部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5年10月19日

附件

  1. 附件【2015级新生心理普查安排表(富春校区).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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