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帮助浙江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本科生顺利完成学业,香港思源基金会自2006年起在我校设立“香港思源奖助学金”,并于今年5月重新签订了资助协议。根据资助协议有关精神,现将2015~2016学年“思源奖助学金”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名额、金额
1.“思源奖助学金”从四年制、五年制专业的一至四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进行评选,涵盖所有学院。原则上为每年毕业的受助名额和升入五年级的五年制学生名额将流转给当年一年级学生,在新生中进行评选填补。
2. 2013级之前已经评选上由学校统一审核,2015~2016学年我院新增名额2014级3名,2015级4名。
3.奖助学金金额为人民币3000元/人/年。
二、申请办法
申请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的同学,必需备齐下列3份材料,向学院提出申请:
1.申请学生填写《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稿一份,要求双面打印;
2.老生上学年度学习成绩单(至教务员陈老师处办理,20314室),新生提供高考入学考试成绩(成绩单样式见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
3.学生个人申请书(申请书请用浙江中医药大学红色下划线便签A4纸手写,便签纸即日起至学生办公室领取,本部至3117-2,富春至5-314),内容应包括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学习情况和申请原因;
4.申请截止日期:10月22日(12、13级原获得思源奖助学金的在校生无需提交材料)。
三、评选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正常收入不能保证学生完成学业,父母有重病者优先考虑;
2.学习认真,刻苦努力,学业成绩(100分制)没有低于60分或不合格的科目,平均分达到70分或以上;
3.新生成绩以其高考成绩作为评定标准;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优秀的思想品德素质;
5.热爱祖国,遵守法纪,关注社会,乐于助人,课余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
6.品行端正,生活俭朴,无不良习惯;
7.在获得“香港思源奖助学金”后,下一学年可继续申请,如符合上述条件者,可获得优先给予,每学年申请一次。受资助的学生,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思源基金会将取消其受资助资格:
(1)受到国家法律、学校纪律处分(含通报批评);
(2)生活不节俭,酗酒和赌博者;
(3)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生活状况,弄虚作假,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者;
(4)不愿意参加公益活动和志愿活动者;
(5)其它问题。
8.鉴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度受资助总金额不能超过8000元,故已经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者其他社会助学金的同学不再兼评。
四、奖助学金设立年限
此项奖助学金计划先订定二个学年为期限(2015~2016及2016~2017学年)。二年届满之前基金会将提前通知延续或变更该奖助学金计划。
五、材料报送要求
符合条件的同学将《申请表》(附件1)、成绩单(附件2)、个人申请书等纸质材料于10月22日前将交至学生办3117-2办公室,《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7801392@qq.com。材料要求字体端正,可用回形针固定,不可使用订书机装订。
未尽事宜详询学生处学生资助办,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6613749。
医学技术学院学生办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