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以下简称“学习强国”)是立足全党、面向全社会的科学理论学习阵地、思想文化聚合平台,是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渠道和载体。为进一步引导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全体党员师生用好“学习强国”,持久激发学习热情,切实提升理论水平,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建设一流中医药大学和创建全省标杆院系贡献力量,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学院全体师生党员。
第三条 组织领导。
学院党委建立“学习强国”工作小组,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组员由各支部书记担任;设学院管理员1名,负责全院“学习强国”的使用、学习、考核、上报等日常工作;各党支部下设支部管理员1名,做好本支部的“学习强国”管理工作。
组 长:陈青
副组长:杨春兰、赖小波、肖永涛
组 员:各支部书记
学院管理员:毛卫侠
第四条 学习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教育引领作用,围绕学懂用活“学习强国”,激发党员师生的学习热情,把推广使用指导管理“学习强国”学习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二)夯实责任,传导压力。“学习强国”学习应用情况要纳入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党建工作、党员民测评等考核,并作为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重要标准;要以评比考核为契机,在追求实效上下功夫,积极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载体,开展灵活多样的学习活动。
(三)强化措施,健全机制。各党支部要将“学习强国”作为个人理论学习的重要平台和检验方式,不断提高活跃度和学习积分,扎实推进学习常态化建设。力争2022年学习强国平台党员注册率达到100%,每人每天学习积分不低于30分。
第五条 考核评比。
(一)支部每周考核
支部管理员每周一登录学习强国后台,将上周支部全体党员的积分下载后进行排序,并将排序情况公布在支部联络群中。支部书记要对排序靠前的党员予以表扬,对排序靠后的党员予以提醒,对于长期排序靠后的党员要在支部会议上予以批评,并加强教育沟通。
(二)学院每月排名
支部管理员每月上报支部学习情况数据。学院管理员对各支部上月人均积分进行排序,并将排名结果在支部书记联络群和支部书记会议上公布。“学习强国”工作小组将对排序靠前的支部予以表扬,对排序靠后的支部予以提醒教育。
(三)季度评比奖励
每季度在各支部评比“学习强国先进个人”若干名,名额为支部党员数(含预备党员)的5%,每支部至少1名。每季度在学院范围内评比3个“学习强国先进支部”。“学习强国”工作小组将对先进的个人与支部予以奖励,并在学院会议和平台上公布。
(四)年度考核表彰
“学习强国”工作小组每年对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的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评比出“学习强国标兵党员”、“优秀学习管理员”和“学习强国标杆支部”若干。各支部书记要在年度述职会议上总结支部学习强国学习情况,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每年6月,“学习强国”工作小组将针对毕业生党员群体(含预备党员)开展毕业生专项“学习强国”学习情况考核,评比出“学习强国学习之星”若干名,并予以表彰奖励。
第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中共浙江中医药大学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