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拟于近日开展2018-2019学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医学技术学院除2019级新生以外的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校本部与滨江学院学生分别进行评定。
二、评选原则
1、在评奖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增强评奖工作的透明度,严防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和暗箱操作现象。
2、实行公示制度,做到评选条件、评奖名额、评奖程序和评奖结果公开。
3、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把握评奖条件,坚持“好中选优”,克服平均主义的思想或倾向,在全院范围内评选推荐真正品学兼优的学生。
4、综合测评和评优评奖参照执行文件:
(1)《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生奖学金评定办法》(〔2015〕105号)、《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浙中医大滨院发〔2018〕49号)
(2)《医学技术学院专项奖学金评选细则》
(3)《浙江中医药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2012〕102号)、《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浙中医大滨院发〔2018〕48号)》
(4)《浙江中医药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细则》
5、各类奖学金由医学技术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评审,评审过程中出现问题由医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评选名额
综合奖学金:一等奖,不超过学生数的3%;二等奖,不超过学生数的7%;三等奖,不超过学生数的15%。以专业年级为评选单位。
专项奖学金:不超过学生数的10%。其中创新创业奖、学术竞赛奖以学院为评选单位,其余奖项以年级为评选单位。在实际评选中,名额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学院内进行适当调整。
三好学生:学生总人数的10%,以班级为评选单位。
优秀学生干部:另行评定。
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和“三好学生”的名额分配见《医学技术学院2018-2019学年评优评奖名额》(附件1),各年级、班级严格执行。专项奖项学金名额另行通知。
四、评选时间和程序
学生根据本人表现,对照评奖条件,向学院在线提出申请,并网上填写《本科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统一评审,并对拟获奖学生名单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评奖评优学生网上申请指南(见附件2)。
第一阶段: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审(9月28日~10月18日))
(1)学生申请:9月28日~10月9日
流程:学校官网—学生门户—学工系统—评奖评优—奖项申请,填写表单并提交。
(2)学院审批:9月29日~10月12日
(3)学院公示:10月13日~10月17日
第二阶段:专项奖学金和“三好学生”评审(10月13日~10月28日)
(1)学生申请:10月13日-10月18日
流程:学校官网—学生门户—学工系统—评奖评优—奖项申请,填写表单并提交。
(2)学院审批:10月14日~10月23日
(3)学院公示:10月24日~10月28日
五、相关情况说明
(1)所有奖项均需按照相应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各班级、各专业、各年级要按文件要求成立相关的评审小组。班主任要认真组织好三好学生的评选实施,年级辅导员要认真评审、组织好专项奖学金的评选实施。
(3)根据学校团学组织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经各党团组织考核优秀的学生干部直接认定为该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并获得社会工作专项奖学金,其中,社会工作专项奖学金不纳入学院专项奖学金名额;经各党团组织考核良好的学生干部直接认定为该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学生需进行网上申请,学院根据相关部门提供材料负责审核上报。
(4)未尽事宜,请联系:金丽霞,办公室:3301-2,联系电话:86633327。
附件:
1. 医学技术学院2018-2019学年评优评奖名额
2. 评奖评优网上申请指南
3. 评奖评优各类文件汇总
医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