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和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推荐的通知

2019-09-28 18:12:26  | 

各班级: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现对我院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和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推荐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

奖励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每生每年8000元。

三、推荐名额

我院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推荐名额为本部2名,滨江0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人选可同时申报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活动,名额不占国家奖学金指标。学校将从全校推荐人员中遴选1名参加浙江省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活动。

四、评审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成绩要求

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10%(含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学校审核盖章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他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五、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参加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的需另附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鲜明生动、有层次、有特色、有重点;

2.学院成立评审小组,负责全院国家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提出学院国家奖学金及特别评选推荐人选名单,报学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工部

六、工作要求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以及支持材料照片打包发送至邮箱:windyjinlx@zcmu.edu.cn,邮件以姓名+国家奖学金申请命名。

2、截止时间2018930日下午13:00

3、国家奖学金与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4、学校对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的格式要求严格,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联系人:金丽霞,办公室:3301-2,电话:86633327


附件:

1.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及填写说明


医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928    


附件

  1. 附件【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已下载
  2. 附件【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及填写说明-本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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