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奖励办法》(浙中大发〔2008〕12号)文件精神及学校教务处2020年1月17日“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1.申报条件。本科教学工作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
2.申报范围。自2016年以来完成并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对已获得过历次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能再次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个人申报和专业推荐相结合。每个专业至少申报1项。
材料要求:填写《2020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成果总结(不超过2500字)及汇总表,提交必要的支撑材料。每项教学成果排序前5为项目主要完成人。
三、工作安排
1.本次教学成果奖学院限项5项,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2.院级评审会时间初定2月26日下午。
3.材料提交:以上电子文档正文内容请用宋体小4号,纸质材料双面打印一式5份,支撑材料合订本1份。请于2月24日之前提交至学院教科办。
联系人:张婷、阮心明,3303办公室,联系电话:86613729。
附件:
1.教务处通知
2.2020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3.2020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4.《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事宜说明
医学技术学院教科办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