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金课”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浙中医大发〔2019〕46号)文件精神和学校教务处2020年1月10日“关于开展2020上半年校级“金课”计划—— 课程思政、课堂创新示范课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学院2020上半年校级“金课”计划课程申报及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范围为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本科生课程。同一年度内,同一门课程限报课程思政、课堂创新示范课其中一类;每位教师限报一门。
2.申报类别及项目
分课程思政示范课和课程创新示范课2大类,学院推荐名额各5项。
课程思政示范课,已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学院要求校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至少申报1项,院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鼓励申报1项。
课堂创新示范课已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等课堂教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学院鼓励校级以上课程建设项目所在课程积极申报。
3.申报教师应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教风正派,诚实守信,潜心教学,近3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无教学事故、差错或其他教学不规范行为。
二、申报材料
1. 申报表:提交《校级“金课”--课程思政示范课申报表》或《校级“金课”--课堂创新示范课申报表》;
2. 教学日历:在教务系统导出2019-2020学年第2学期课程教学日历,提交在4月1日—5月31日2次每次1课时的显性教学,标注显性实施课程思政或课堂创新,格式见附件2;
3. 教学设计文案:提交与教学日历显性实施课程思政或课堂创新相一致的教学设计文案,格式见附件3;
4. 教学大纲:提交整门课程思政版教学大纲,要求在教学目标中增加课程思政目标,设计相应教学环节(包括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标注实施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的课时数,格式见附件4(仅课程思政示范课必须提供);
5. 教学案例:提交与教学大纲课程思政目标相匹配的教学案例2份,格式见附件5(仅课程思政示范课必须提供);
6. 线上数据信息:提交线上课程运行数据信息表,须经学院审核盖章,格式见附件6(仅课堂创新示范课必须提供)。
三、工作安排
1. 提交材料要求:
课程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个人申报材料(附件1-6)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5份(双面打印)。
2. 时间安排:
上述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9日,学院评审会初定3月11日下午,学院教授委员会审定初定3月12日,学院上报时间3月13日。
4月1日-5月31日,学校组织随堂听课与学生评价以及校内外专家评审。
3. 联系人:
张婷,阮心明,联系电话:86613729。
附件:1. 校级“金课”申报表
2. 教学日历
3. 教学设计文案
4. 教学大纲参考格式
5. 教学案例参考格式
6. 课程运行数据信息表
7. 学院汇总表
8. 学校教务处通知
医学技术学院教科办
2020.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