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现开展2024-2025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以下简称“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省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 学生中特别优秀者。本硕连读等特殊学制学生,自入学第6年起原则上不再参评本科生省政府奖学金。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1.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2.名额以各同一专业年级为参评组进行分配,比例约为4.8%。
三、评审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5.符合学校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中的各项基本条件,详见《学生手册》;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业成绩排名在同专业年级前30%;
7.在思想品德、学科竞赛、科研创新、文学艺术、体育比赛、社会工作、国际交流等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四、评审程序和要求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3519517984@qq.com,邮件及附件命名要求: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姓名。按学院要求在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发起申请,同时填写在线表格:https://www.kdocs.cn/l/cnLh8CDMLFYB。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
2.学院评审与公示:学院成立评审小组,根据学校下达名额进行等额推荐,报学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3.学校审定与上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名单,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其他要求
同一学年内,获得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联系人:吴老师,电话:86613749
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