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院除2025级新生以外的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校本部与滨江学院学生分别进行评定。
二、评选基本原则
1、在评奖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增强评奖工作的透明度,严防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和暗箱操作现象。
2、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把握评奖条件,坚持“好中选优”,克服平均主义的思想或倾向,在全院范围内评选推荐真正品学兼优的学生。
3、评优评奖参照执行文件:
(1)《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2021〕101号)、《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浙中医大滨院发〔2021〕17号)
(2)《浙江中医药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细则》
三、评选名额及方法
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一等奖,不超过学生总数的3%;二等奖,不超过学生总数的7%;三等奖,不超过学生总数的15%;以专业年级为单位进行评选。
要求评选学年必修课、大类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无补考课程;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等级。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要求学业成绩分别在同专业年级前10%、30%和50%。满足以上条件者,按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评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
(四)申请时间和流程
申请时间:10月11日~10月14日;
申请流程:学生根据本人表现,严格对照评奖条件,向学院在线提出申请,并网上填写《本科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具体申请流程见附件。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统一评审,并对拟获奖学生名单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五)相关情况说明
(1)所有奖项的申报均需按照相应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微调名额分配表的,调整工作由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小组统筹,不再另行通知。
(3)本次评审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未尽事宜,请联系吴老师,办公室:3301-2,联系电话:86613749。
附件:
评奖评优学生网上申请指南
医学技术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11日